“行啊。”
秦君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他的好朋友一共就这么几个,而且以前的朋友,能够在他落魄的时候对他伸以援手,这种朋友更加值得珍惜。
即便秦君现在身份地位超然,富可敌国,但是他依然喜欢做一个普通人。
给别人当伴郎,可能人生中就这么一两次机会吧。
这马旭是他很好的朋友,当初秦君落魄之后,他还联系过秦君,只不过那时候他被人追杀,连干妈都不敢联系,又怎么敢连累以前的老同学?
现在好了,秦君强大了,能够不在乎别人了,正好跟以前的老朋友相聚了。
“太好了,明天你跟张明正好给我当伴郎,头车也有了,伴郎也有了,这事儿齐了。”
之前秦君送给了张明一辆劳斯莱斯库里南,正好给马旭当头车。
两人又寒暄了一会,秦君知道,马旭现在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不过正处于奋斗的阶段。
交了个很漂亮的女朋友,虽然是农村的,但是长相气质出众,马旭很喜欢。
女方家要求买房买车,马旭攒了很久终于攒齐了,也算是功德圆满了。
听到马旭热情洋溢的讲述他的经历,秦君也替他高兴。
能够靠着自己的双手,一点一点的打拼出来,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行了,我不打扰你了,明儿早点起,跟张明一起过来,我让张明去接你!”
说完,两人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一早,秦君刚睡醒,才凌晨三点多,张明就给秦君打来了电话。
“老秦,快下来吧,我已经到你家楼下了。”
秦君无奈,这张明还真积极,不过也没办法,就这么一个好朋友,娶媳妇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要积极一点。
“行,我这就起来了。”
秦君迅速的梳洗打扮了一番,赶紧出门。
张明在车里直接扔给了秦君一套衣服。
“来吧,这是咱俩的伴郎服。”
看到这西裤,白衬衫,小领结,秦君笑了笑,这辈子他还是第一次当伴郎,也觉得新鲜。
在车上很麻利的换好了衣服,两人开车前往市里。
在市里一个普通的住宅楼中,走下来一个青年,西装革履,打扮的非常帅气。
两人见面,顿时十分激动。
“老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