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盛已经闭上的眼睛再次睁开,“安歌买的。”
时九笙蹙眉:“你为什么不叫安歌大嫂啊?”
齐盛:“不想叫大嫂。”
时九笙终是没忍住问了出来:“为什么?你喜欢她?”
齐盛想了想道:“喜欢。”
闻言,时九笙感觉瞬间就酸了,她难以置信的看着齐盛,“她不是你大嫂吗?”
齐盛道:“她还是我崇拜的偶像,和我的救命恩人。”
时九笙有些懵了,“她救了你?”
齐盛抱着她,“嗯,我以前都是半死不活的,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就会晕倒,也不知道哪天就会死,我没有目标,没有女朋友,没有活着的劲头,我跟容凌水火不容见面就吵,打个架稀松平常,自从认识了她,我的病好了,我跟容凌冰释前嫌,我妈妈死而复生,我喜欢她,这辈子,我的大嫂只能是她!谁都不行!”
时九笙蹙眉这是什么样的喜欢呢?
跟她喜欢明星是不是一个心理?
可明星并不是救命恩人,或许她对他来说还要重要一点。
她还在发散思维,便听见齐盛又道:“没有她,我连爱一个人的勇气都没有,我还谈什么恋爱,还找什么女朋友?那个小孩儿去哪找我这么好的男朋友。”
时九笙好气又好笑,若不是他说话声音迷迷糊糊的,她都要怀疑他根本就没醉。
一个醉酒的人,思路怎么可能这么清晰?
“你怎么不说没有她,你去找我这么好的女朋友呢?”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齐盛似是想了一会儿,应声,“嗯,对,那小孩儿太小了,我想等她长大一点……”
说着,他笑了笑,“不过这样也好,她比我还忍不住!”
时九笙无语翻眼皮儿,敢情他是这个想法,她凑几年他耳边哼道:“你欺负她的时候,怎么不把她当小孩儿?”
齐盛笑,笑的春心荡漾,“我也想,但她太勾人,我,忍不住!”
时九笙被说的满脸通红,幸好他这是醉着,否则她是没脸见人了。
最好他也断片儿,明天也不要记得这件事。
她急忙道:“好了,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这个男朋友熬点醒酒汤!你松开我。”
“不喝。”齐盛死活不松手,不但不松,还把她给抱的更紧了。
时九笙也在慢慢冷静,虽然她没太听懂齐盛说的什么。
但可以肯定一点,他对她的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