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孤灯,一弯瘦影。
墙上趴伏的飞蛾,手边跳动的唱针。
夜雨过后,檐下滴水声纷乱。
闵心把唱机的音量旋小,这样一来,歌声就好像为她一人而生,如一张最紧密的绒毯,一只最合身的茧结。
她微调着针压,让那音质更悠长,它一遍遍唱着关于生离死别的往事:
“遥远的她,不可以再归家,我在梦里却始终只有她……”①
黑胶回旋着,他曾说它很像她盘绕在枕上的发丝。他要把她的落发收集和编织,灌录成唱片,听听看有多美。
闵心坐在梳妆台前,摘下了墨镜,衔了支她戒不掉的白万。
镜中的她已经三十九岁,渐渐失去了青春的容颜,眼角的细纹都是疲惫的车辙,属于“温惜”的早已所剩无几。
她吹着烟,唇角无力地歪曲着,但仍尽力地笑一笑。
她的嗓子因为香烟侵蚀而变得微沙,可她一如既往的热爱这白万的口味,她曾和他互换着抽它,吸入对方的呼吸,让自己变成对方口齿间焚烧的烟雾……
他指着烟盒上的“Marlboro”问她,知不知道这缩写是什么意思。
“Menalwaysrememberlovebecauseofromanceonly.”她说。②
他告诉她,其余的都可以抹去,只留下两个词,“always”和“only”。
“这是我能为你做到的。”他向她起誓。
今晚的大雨中,他们站在同一家商店前,雨水的急流在两人之间汇成漩涡,闵心束紧黑雨衣,将他遗落的钱币递还。
而他没有认出她。
“永远”和“唯一”,他说出这话时,已经娶了别人,有着任何男人都艳羡的四口之家,蒸蒸日上的事业与功名。
她做了他两年的秘密情人,守在镇上的小屋里等他,告诉怀里的女儿,醒来后就能看见叔叔。
叔叔会陪你玩布娃娃,唱歌给你听,我们三个人会永远在一起……
她几乎快要说服自己这也是家。
她爱他爱到走火入魔,却成了被玩弄的傻女人。
商战中,深衡碾碎了她父亲的公司。
摩天大楼上,父亲被推了下去,摔落在她前方的广场,溅出的血飞了她一身。
她仰起头,惨照的日头下,狄旭在楼顶上转身离去,拍着巴掌上的灰,仿佛碰触到了什么垃圾,而不是一条活人的命。
父亲的房子也被一把火烧了,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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