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妮丝已经在克西安待了将近半年多,灼热的太阳已经将她雪白的肌肤晒成小麦色,少了一分优雅和华贵,多了一分活力。这个肤色也让她不再像之前那样显眼,有种融入这片沙漠的感觉。
而至于为什么要在这里待半年,当然是为了推翻这个国家现有的政权,建立一个自己也能坐上领导人位置的国家。为了这个目标,今年是需要了解这个国家,了解这个国家的种种情况。
想要了解情况最好的方法就是实地考察,所以他跟随罗德来到了这片沙漠。走遍了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大城市,去过最繁华的克西安王国国都沙漠之都,也去过最贫穷的安族居住区。
这半年的经历比她二十几年的人生还要多姿多彩,同时也让她获得了另一个视角,一个上帝视角。
人的悲欢是不相通的,特别是不同阶级的人。
以前金妮丝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贵族如此愚蠢,为什么民众如此软弱。现在她明白了,贵族的高贵起源于力量,但维持高贵的却是制度和谎言。能够让民众听话的不是鞭子和刀刃,而是能活下去却不太好的生活,是一种稳定的制度。
只要还有一口饭吃,民众就绝对不会造反。
自己之前还天真的以为拿把枪就能直接举兵造反。
“实地考察,深入基层,真是一个艰难又可怕的手段。”金妮丝伸了一个懒腰感叹道。
“还有这个国家还真是让人作呕,竟然把吃同类这种恶心的事情,堂而皇之的摆出来。甚至还搞出肉类分级,老人男人的肉叫烧把火,幼童的肉叫和骨烂,美丽女子的叫艾香。呕,听着就感觉恶心,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信仰暴食的国家呢。”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这个国家让金妮丝最印象深刻的就是肉类市场,那被堂而皇之的摆出来,当兽肉卖的尸体。还有各种用铜类做的物品,比如人皮靴,人皮大衣,人皮鼓,头骨碗,各类饰品,数量繁多,花样百出。
到后面的繁衍活动,把人当牲畜来养,然后进行各种细分,去往哪里用来干什么都安排的明明白白,有一种玄律工业化流水线的即视感。
对于奴隶的剩余价值压榨简直就是敲骨吸髓,骨灰都要用来施肥那种,让人瞠目结舌。
原本以为晨曦王国已经够肮脏了,现在和克西安一对比,晨曦还是非常干净的。
罗德道:“奴隶是克西安的立国之本,劳动,娱乐,吃穿住行都需要奴隶。食同类肉,据说是克西安建国之初遗留下来的传统。以人为粮,行军百万,立国之本。”
“所以从一开始就是一群食人鬼建立的国家?”
“你可以这么理解,但对于他们来说吃的不是同类,而是一样事物,两脚羊。”
“算了,不想再管吃不吃人了,反正明年就不能吃了。”金妮丝摆弄了一下头顶的遮阳帽,顺带往身后瞟了一眼。
在他们百步外的地方,几个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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