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忘归也陷入了沉思。
虽然不知道繁弱为什么问这个,但这个问题她还真的没有想过呢,所以为什么呢……
“好了,该上学了。”
张繁弱站起身,对着她笑道:“莫姐姐,这个问题你之后能仔细想想,然后再告诉我吗?也不许骗我。”
“……好。”
莫忘归下意识回答,然后才忍不住问:“不过你问我这个干什么?”
张繁弱对她没有隐瞒。
“因为我觉得莫姐姐对待我的时候态度很积极,如果能弄清楚这里面的原因,把这种积极分给秦姨还有生活一点,莫姐姐的人生也许会过的更顺利。”
莫忘归瞬间便被折服了。
这种考虑问题的角度,不愧是她亲手带回家的弟弟啊!
两个字,优秀。
随后二人出门,莫忘归在目送张繁弱走进校园以后,今天休息的她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到附近找了家咖啡店坐了下来。
然后摊开刚才买的笔和笔记本,
刷刷刷——
空白的纸页上便凭空多出了一个命题: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繁弱呢?
是的,肯定是喜欢。
而且是很喜欢才对,因为她这个人并没有对不喜欢的事物付出情感和努力的习惯,工作那是为了生活迫不得已,其他地方她可不会再委屈自己。
那因为什么很喜欢呢?
莫忘归喝了口咖啡,然后放下杯子皱眉想了一会,才在纸上写到:缘分,命中注定的缘分。
如果不是缘分,
如果不是张繁弱的不小心,也许二人今生连擦肩而过的机会都不会有,但正是这个不小心,才让二人走到今天成为了家人。
是她发现了拖着蛇皮袋的张繁弱,
是她动了恻隐之心,原本只是想过去捐点钱随意的帮助一下,但一个突发奇想才让她作出一个大胆的决定。
领养!
一个刚满二十岁的未婚小姑娘想领养一个孩子,不可谓不大胆,莫忘归现在回想都觉得当初的自己不可思议。
当时的她虽然明白这件事的难度,
但她想的都是怎么说服妈妈,怎么在说服不了不走程序的情况下把他带回家,但是她根本没有想过,一个孩子被她领养之后,未来十几年的人生都需要她来负责,乃至更长的一生中都会和她有分不清的瓜葛这一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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