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我不想带球跑(10)

起月其他的检查项目并不是齐远舒做,但齐远舒一直跟着她,距离不远不近,刚好是一个安全的距离。

起月在进B超室的时候,她瞥见齐远舒靠在外面的白墙上,神色依旧淡漠。

初中时的齐远舒并不是这么冷漠的一个人,那时候他还戴着一副眼镜,一张脸比女生还要白净,配着那红嘴唇和黑眼睛,活脱脱的一个洋娃娃。

那时候他最爱笑,每次给顾起月讲书中故事的时候,脸颊边的小酒窝都会深深陷进去,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真是比班上的女生都要好看。

就连顾起月那时候都比不上他,若说顾起月在男生里是学校最受欢迎的,那么他就是全校最让女生追捧的小男生。

那时候还没什么班花班草,校花校草这些东西,但所有女生见到他都是会脸红的。

后来他转学走,全校的女生都伤心惨了,不过黎净临转过来后,那不输他的颜值,慢慢地就让她们的悲伤淡去了。网首发

起月关上诊室的门,在医师的叮嘱下,她把裤子褪下。

医师也是个外国女人,她拿着起月的病历本,看到起月的国籍和她的华夏人模样时,脸上露出一个微笑,“您好。”

或许是因为齐远舒是这个诊所的老板,所以外国女人对她特别有好感,一边在给她做B超,一边会跟她闲聊。

说得最多的就是介绍这里的风土人情,告诉她哪里的东西好吃。

但说得更多的是关于齐远舒。

通过她的话,起月知道了个大概。

齐远舒并不是一开始就在这个国家的,他只是在五年前突然搬到了这里。

他是某著名大学里杰出的医学教授,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退出了研究所,转而开起了一个不知名的诊所。

外国女人笑道,“那时候我刚从医学院毕业,正找地方实习,稀里糊涂地就撞见这么一家诊所,当时看这个地方离我住所近,就进来了。”

“谁知道面试的老板是我最崇拜的偶像,要知道齐远舒这个名字可是享誉国际的天才医学家。”

齐远舒今年二十五岁,五年前不过二十岁,当时他在国际医学界是一个令人仰望的存在。

所以不可能的医学奇迹都是他创造的,同时他还提出了脑死亡恢复技术的理论与建设,更因为他发表的新物质抵抗素,他的名字在国际大盛,是所有医学报纸最偏爱的神。

称之为神并不夸张,毕竟他曾经治好了一个已经接近脑死亡的患者,那是医学界所有人都束手无策的,都决定放弃了。

唯有他力排众议,将病人接手过来,并用他精湛的医术,成功将那个在所有人眼里都认为是已经死亡的人救活过来。

他被外媒亲切的称为“医学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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