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14、四年9月15日 晴 矮子堆里拔高个儿

,人家金国使者到宋国来趾高气昂的态度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所以这一战不光要打出威风,更重要的一点是重塑整个大宋的军魂。一扫以往除了少数几只精锐能打,其他都是废物的局面。

包括弃用三十五岁以上的将领和全新混编重组的部队都是为了这个目的。

“说实话。”

这日晚上,小宋坐在燕长城上,面前摆着酒肉,对面是一身便装的金郎,两人一边赏着中秋月一边喝酒聊天,秋风倒也是飒爽,吹散了旧日不散的暑气,整个人都神清气爽。

“我不喜欢打仗。”小宋靠在长城上眺望远方,只觉一阵雾茫茫:“喜欢战争的没脑子,忘记战争的没良心嘛。可是怎么办呢,每每想到中原大地岌岌可危,我其实就挺难受的。”

“我与你不同,若是不打仗,我便没了意义。”

小宋看了他一眼,只是笑笑却没说话,兀自看着天上明月却也是不做声。

“佛宝奴可还好?”

“好的很。”小宋转过头看着金郎:“为什么不问你的小情娘。”

“哈哈哈哈哈……不好问不好问。”金郎摆手笑道:“等过些日子再出使一趟宋国吧,好好训斥她一番。”

“其实我觉得女人还是离政治远一点,哪怕是佛宝奴。”小宋摆手道:“她们玩不明白的。”

“那你那位妙言呢,我觉得她的手腕雷厉风行的很,远不是一般男子能比。”

“那可是妙言啊,老兄。”小宋无奈的摆摆手:“她能把你们玩得连渣都不剩。”

而正说到此处,远处换防的号角响起来,深沉悠远,恍惚间小宋感觉自己又经历了一次时空的穿越,去到了更早之前的年代,那个八百铁骑封狼居胥的年代。

人嘛,哪能没点热血呢。不过小宋也知道自己不适合蹲在前线大喊冲锋的人,他不是那种有能耐领兵陷阵的勇士,他就适合躲在大后方当成一个策划者,这样无疑少了几分爽快,但有什么办法呢,每个人都有适合的位置,而且如果真的是在前线,他也就没有这么逍遥自在的喝酒赏月了,而且前线的条件十分恶劣,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每一分钟都是折磨。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人生大概就是这样,想得到什么就一定得放弃点什么,天底下没有那么好的事,什么都能让一个人占全了,那会死很早,毕竟天妒英才。

“天色不早了,夜晚寒气还是重,我便失陪了。”金郎慢悠悠的站起身来便往城墙下走,走到一半回头看了一眼宋北云:“福王倒是有个好徒弟。”

“多谢夸奖。”

目送金郎离开,长城上只剩下宋北云一人,夜晚的风也陡然变得呼啸了起来,他趴在城墙上许久都没有动弹,任凭风吹得他的头发胡乱飘荡。

而就在这时,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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