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上,让它变得姹紫嫣红、五彩斑斓。
“这样,你年后直接去金陵。”宋北云对他说道:“去弘文馆找姓钱的,如果有人问你找他干什么,你就说你发明了交流发电机。”
“啊?我……我发明的?”
“对啊。”宋北云点头道:“你这台电机保存好,你以后会被人传颂成百上千年,说不定还会有人用你名字发大财呢。”
那青年憨憨的一笑,却是没把宋北云的话放在心上,只是觉得这人说话有趣罢了。
“记住啊,年后就去弘文馆。带上你的电机。”
“知道了。”
宋北云满意的点头,这才从这庄子里离开,再次登上了马车。
上了马车之后,他的精神头显然是不一样了,整个人都处于亢奋状态,他甚至虽然在那个青年面前表现的很镇定,但其实已经激动到忘记了去问那人的名字。
那可是一个凭借兴趣爱好就能突破时代壁垒的人,这就是一段传奇,是一个哪怕在未来说起来时都会有人摇头惊呼不可能的存在。
而这个人存在的意义不只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是告诉了所有人,世界的进程已经彻底改变了,从无成为了有。黑暗的时代终究是要过去了,云破天惊的未来已经探出云端。
“好啊!真好啊!”
宋北云紧紧攥着拳头用力捶着自己的大腿,本来因为要和天灾抗衡而感到无力的他,心中突然涌起了无比的勇气,他坚信无论如何这一场漫长的天灾终究不会击溃这个刚刚要展露头角的文明。
“巧云姐,书生怎么了?”
“让他安静一会,别理他就好。”巧云笑着回答无忧:“读书人的事情,咱们不懂的。”
“真奇怪。”无忧一边说一边从兜里掏出一块麦芽糖开始卖力撕扯起来:“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去到金陵啊?”
“应该还有两三日吧。”
马车继续前进,但宋北云却全程都没再多说半句废话,也不开无忧的玩笑了,也不给巧云讲故事了,全程都拿着铅笔在他的小本子上写着什么,神情专注无比。
经过两日的旅程,他们终于回到了金陵城,但宋北云却在路过工坊的时候,跳下了马车并趴在车窗上嘱咐巧云:“你先带无忧回去休息两日,我这边工作完了之后马上回去。”
巧云知道他的,这股劲上来了真的就是不管不顾了,不过倒也没怪他,毕竟顶天立地者当为如此。而且巧云别的不清楚,就知道每次宋北云这样匆匆忙忙、神神叨叨,那么就会有几十、甚至几百万人能吃上饱饭。
这个时候要是拖累他,那会遭天谴的。
“书生好薄情啊,都不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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