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平君在慌乱中一脚踩空,摔了个跟头不说,箱子也远远地甩了出去。
宋平君顾不上查看钻心疼痛的脚踝,连滚带爬地向箱子追去。
一只穿着军靴的大脚踩到了箱子上,一抬头,就见暗夜中,一双微微泛着绿芒的眼眸,还有粗重的喘息声。
居然是乱人追上来了。
一把上了刺刀的步枪果断地向她的胸口扎来。
宋平君翻身要躲,一只大脚踩到她胸口处,森寒的刺刀奔着她的眼睛就来了。
宋平君长叹了口气,居然在死亡临头的时候变得平静了起来。
生在这种家庭,从她五岁起,看着父亲一身伤的回来的时候,她立志从军的那一刻,就隐约有了那种感觉。
当哥哥步入军营,开始变得行踪诡秘,偶尔回来休假,身上都带着淡淡血腥味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宿命。
只是这一天来得有点太早了。
自己还没有尝过男人的滋味呢。
据有经验的小姐们说,女人跟男人做那事是非常痛快的,甚至要比男人还痛快。
就好比指头挖鼻孔,鼻孔肯定要比手指头爽罢了。
男人的爽就那几秒钟,更多还是心理、繁衍占上风的满足。
而女人,只要感觉起来了,能从头爽到尾呢。
那个卫子航就挺不错的,身体强壮,肌肉结实而又富有弹性,偷瞄了几眼,那地方隔着裤子都鼓鼓囊囊,想来应该颇为壮观吧。
在刀锋临近的那一瞬间,宋平君的脑海中电光火石般地闪动着念头。
连她自己也奇怪,都这个时候了,自己想的不是爹不是妈,居然是这种破事,难不成是人类的繁衍本能在做祟?
这时,那个乱人的身子一定,在他的额头处,一个刀尖穿透了出来,还在不停地扭动着。
乱人发出一声声的闷哼,缓缓地跪到了地上。
哪怕在这个时候,他的眼神都没有变化,干瘪的脸上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
卫子航一把将宋平君拉了起来,沉声道:“这个乱人气息格外强大,他应该是先跑过来的,剩下的被落在了后面。”
“谢谢你救了我!”
“谢个屁,就你这样的,还好意思说受过特殊训练,连逃命都逃不明白,还往前头冲,送死高手吗?”
卫子航的话让宋平君羞得满脸通红,感觉给自己的世家,甚至给全华国的军人丢脸了。
但是,当卫子航二话不说,把她像麻袋似的往肩上一扔扛起来跑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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