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三天,时不时就逮着她说‘小笙,你看这个东西,像不像你买的那块三百七十九万块的手表’,或者语气幽怨地说她从没给他买过这么贵的东西,果然女大不中留啊,啪啦啪啦一堆酸言醋语。
“谢谢你平笙。”翊笙倾身吻了一下她的唇。
“谢我什么。”温平笙娇哼了声,“我跟你说,结婚以后你的存款都要上交的。”
“好。”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好了,大小正好合适。”温平笙有些惊喜道,她买的时候,是根据直觉来买的,当时想着如果大了的话,还得拿去专柜调小,结果不大不小刚刚好。
接着帮他把手腕上的腕表的位置调好。
翊笙抬起手仔细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表,越看就越觉得喜欢,并且认同她的眼光,买得很合他的心意。
听到温平笙提醒该出门了,翊笙才收回目光。
“翊笙,你想好一会儿要买什么礼物给伯父伯母了吗?”温平笙挽着他的手朝门口走去,问道。
实际翊笙也不太清楚要买什么回家比较好,他每月都会汇一笔钱进他母亲的银行卡里,让他们衣食无忧,然后平时买些东西回家,他父母也会很开心。
不过他昨晚打电话问安安了,而安安也没有让他失望,给出了满分的答案。
“嗯,想好了。”
“那一会儿买东西的时候,由我结账,就当是我买的。”温平笙如此说道。
翊笙沉默了几秒,嗯了句,当是同意了。
门一打开,温平笙抬头就看到一个五官深邃精致、身材凹凸有致的外国年轻女子站在门口。
“翊笙!我终于找到你了。”外国女子用带着英腔的R国语激动说道,紧接着朝翊笙扑了上来。
翊笙脸色一冷,搭在温平笙细腰上的手臂一紧,闪身躲开了金发蓝眼的外国女子投怀送抱。
“翊笙,她是?”温平笙眼睛微眯,看了眼对自家男朋友这么热情的外国女子,心底陡然生起一丝危机感。
从这个女子的容貌的打扮来看,应该比自己还要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全身上下都是限量款,应该是富贵人家出身。
“英国那位富豪病人的小女儿。”翊笙淡声解释。
“哦,原来是你在英国时招惹的桃花啊。”温平笙撇了撇嘴,语气带着点酸味儿,“都追到北斯城来了,似乎还要对你以身相许。”
她不知道对方是何如找到这儿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并非是翊笙告诉对方,她的住址的;不过转念一想,以对方的背景,要查到翊笙住在她这儿其实并不难。
翊笙没搭理那位英国女子,把门关好,向温平笙解释,“我没招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