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还好,是一首喜欢的歌。
等等。
好像云峰的歌,没有哪一首是他们不喜欢的,哪怕是《情歌王》,在知道它的设计后,对这首歌的好感是直线上升。
算了算了,跟着嗨就行了!
这时。
云峰回到舞台中间,重新把吉他挂在肩上,弹响了优美的前奏。
“忽然发觉走在鹏城的街头
这里有跟魔都一样的时候
记忆在风中依然
是那美好的记忆……”
首先唱的是云峰自己写的华语版歌词,这一版的意思更偏向于向喜欢的人倾诉爱慕。
云林自然是跟着唱了起来,时不时的偷瞄心上人的表情。
吴清清也在跟着唱,脸颊上带着淡淡的红晕。
两颗对恋爱懵懵懂懂的心,在音乐中,在歌声中,慢慢靠近。
而观众们手里的荧光棒,在调控下,颜色变成了粉红。
现场的灯光也营造出了如梦如幻的浪漫气氛。
间奏的时候,云峰更是走到十字过道的尽头,坐到边上,与粉丝、歌迷近距离接触。
好在是地面区域的安保人员充足,制止了欲要冲过去的观众。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
像昨天你共我……”
到了第二部分,则是换成了粤语版歌词。
是情侣的、是夫妻的,相互靠在了一起。
摄影师敏锐的捕捉到每一个甜蜜的画面,导播也很懂的切到大屏上。
云峰没有用太多的技巧,自己唱的时候,想起的是那个中午在鹏城的一家餐厅第一次向唐雨唱起这首《喜欢你》。
动听的旋律、朴素的歌词,述说着内心的柔情似水。
能打动人心都是能引起共鸣的,会让我们会想起一人和事,才会有切身的感触,听的时候容易带入感情,虽不是一模一样,但还是会触动心弦。
一句“喜欢你”宛如春风荡漾在场内、心间,音乐是一种语言,它能实现对话,音乐是一种生活方式,它能探索多元性,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