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盈昃,寒暑六载。
“待明日除夕,秦苍就十四岁了。”
“待春暖花开,红玦也十四岁了。”
当年那个躲在柔娘身后,委屈巴巴、不敢说话的小男孩,已经十分粘着秦苍了。没错,红玦,那个生得一颗泪痣的“美人儿”,是个男孩子。肤白貌美,红唇齿白,但从小体弱多病,所以只长个头不长肉。瘦瘦弱弱,倒是给他添了几分扶风弱柳的翩然感。
秦苍本和他交集不多,一直以为当天柔娘身后是两个女孩子。
直到两年前的立秋。
小雨绵绵,秦苍跟着夕诏自谛闻讲经回到齐昌,累得只想睡个天昏地暗。可夕诏也不知馋的是食物还是人,非说要尝红楼的八香佛手和桂花泪。一入城,批蓑戴笠地就拉着秦苍直奔红楼。
刚坐定,柔娘少有地主动出现在屋内请安,又与夕诏耳语两句,之后就有下人将口吐鲜血,疼得缩成一团的红玦抬了进来。
“苍儿,你来瞧瞧。”
“这……夕诏公子,我并非信不过秦公子,只是……只是我们需要红玦完好无损!”
“既然你们要一块完璧,为何不提前就保护好?”夕诏笑眯眯对秦苍眨眨眼睛:“小苍儿,你大胆看看,我给你斟酌着,不用怕。诊好了吃鱼。”
此经文瑶去谛闻讲经,秦苍跟着夕诏学到不少。不论来问诊的人什么疑难杂症,夕诏都可以药到病除;甚至有几个小村说闹不干净的,夕诏和秦苍还当了一回探案的观察。之所以不是捉妖人,是因为并非未知力量不干净,只是“人心”不干净。一路下来,秦苍觉得夕诏在医病和医心上真有一番本事,这人仿佛能瞬间抓住事物本质,也能通过庞杂的细节明了人心所想。这样一来,就连他的“假笑”也没那么讨厌了。受褒奖时,他微笑;受误解时,他也微笑。这笑容叩在他脸上,不论真假,倒是叫人很安心。
秦苍叹口气,点点头,拖着疲惫的腿脚站起来。
当时,红玦还是小姑娘扮相。此刻皱着眉,暗红色的血蹭在雪白的肌肤上,尤为扎眼。秦苍先检查“她”的嘴,血虽流得吓人,可只是外创,并不致命。襦裙被血染红了大半。掀开裙子,剪开裤腿,右腿内侧,膝盖以上一大片血肉模糊。这分明是小型的炮仗!谁人这么歹毒?
止血费了些时间,可不算困难,柔娘紧张的应该是怕会留疤,毕竟这些女子的容颜就是命——无色而爱弛,爱弛而恩绝。
秦苍想将裤腿再剪开一些,看看腿正面是否有伤。可刚往上一移动,红玦就像疯了一样挣扎起来,边挣扎边拼尽力气喊:“我认!我是女儿家!是女儿家!”
秦苍看他绻缩的身体和下意识保护的位置,觉得不对。抬头看向柔娘,柔娘面上一片惊恐,却想努力遮掩慌乱,避开秦苍的目光。
秦苍转过头:“师父,你看看。”
夕诏此前一直在旁侧专心啃“佛手”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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