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孟信

那是十几天前第一次战斗,他们追过河岸,骑着战马的大哥尤其勇猛,被敌人的伏兵用长弓射死。

孟信的大姐在俩月前才送信过来,说生了两个男孩。

本来姐夫想回艾兰一趟,结果走到一半北方开战的消息传过去,他又在出征前几天回来。

大哥死后第二天,那些尖木杆就在对岸立起来,姐夫要在夜里把大哥的头颅偷回来,可是去了就没回来。

所以那些被穿在木杆上的脑袋也可能有一个是他大姐夫的。

刚进部队时经常欺负他,也在战场上照顾他的兄弟是牧野人,以前跟着白老虎做事,后来加入部队,前几天在他眼前被射成刺猬。

还有个入伍没仨月的英格兰孩子,是在山区加入他们的,总是唯唯诺诺,胆小极了,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跟大哥同一天被骑士踩成了一滩泥。

他想拼起来的,他试了,可丢的那条胳膊怎么也找不到。

孟信挠了挠发痒的脑袋,空气里到处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他的腿又开始疼了,在麻布裤开着的裆旁边,大腿上被箭射破的伤口正在溃烂。

他有点想向天主祈祷,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只是拿起土坑里沾着泥土的饼子往嘴里咬了一口,抬头望向河对岸。

辎重有几天没往前线送了,吃完这块饼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下顿,所以孟信已经有三天就吃个半饱了,胃里的饥饿感时时刻刻折磨着他。

这场战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艰难,昨天做传令兵的四哥给他送来二哥死在不远处村子里的消息。

就在五天前。

一支英格兰部队的小队从侧翼袭击了一个村子,二哥带人前去支援,情报上敌人的数量太少,实际要多得多,最后是被逼进屋子里活活烧死的。

反攻还没开始,将军让他们等,据说他们是在等待来自后方的援军,伦敦府的总兵会给他们调拨一支非常善战的部队来支援他们。

孟信不知还要等多久,也许再等下去,三姐夫、四哥、六弟,还有他这里的战友,都会死在这。

对岸来了两个人,穿着锁子甲,身上罩着不知是哪个贵族的纹章,猫着腰弓着背,好像那样走路就不会被发现。

怎么会不被发现呢?

孟信盘算着壕沟到河畔的距离,至多只有五十步,用眼睛一扫就看见他们了。

他们俩可能是想来取回尸体的,又或者只是想把尸体上的装备捡回去。

不过无论他们想干什么都不重要,很快进入自己的射程才重要——就算是一只来自叛军的兔子,孟信也要打死他。

孟信看了看土坑里放着那张上好弦的弩,安静地把指头粗的弩矢放在坑旁,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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