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在倭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倭国的勋贵商家,全部都以说唐语、穿唐衣、行唐法为荣。
上行下效,顶层的贵人都这么膜拜大唐。
下面的百姓就更加不用说了。
各种各样的传言在倭国百姓之间流传,许多人甚至为了能够有机会去到大唐,都自愿卖给人家为奴呢。
“衣食无忧是衣食无忧,但是大郎现在已经开始上蒙学了,虽然不用交钱,但是总是要购买一些笔墨纸砚什么的。
你也是好些年没有购买新衣服了,回头你去西市的成衣铺子买几件衣服,别委屈了自己。”
钱是男人的胆。
口袋中有了一些闲钱的洪六,整个人变得自信了不少。
这个道理,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
“我明天去买些棉布,回来自己缝制几件衣服吧,这样也能省点钱。反正我整天在家中待着,也没有什么事情。
到时候给你和大郎都做一件新衣裳,也不用每天都穿的破破烂烂的。”
“不用,我穿现在的旧衣服就行,虽然到处都是补丁,但是这才更加符合我的身份。毕竟,我在许多人眼中,是仅仅比乞丐强一点的捡破烂、收破烂的人。
要是整天穿着新衣裳,反而让人感到奇怪。”
洪六考虑的还挺多的。
财不外露,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哪怕是购买三轮自行车,他也是纠结了很久。
毕竟,这个三轮自行车一购买,哪怕是二手的,大家也知道洪六肯定挣钱了。
到时候,指不定会有一些其他人也加入到收破烂的大军之中。
好在洪六权衡利弊之后,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占据这个生意。
而踩着自行车收购破烂,既能大大的提高效率,也能减轻自己的负担。
毕竟,他也是一个年过五十的人。
五十知天命。
这个年代,人过了五十,要是死了,就可以说是喜丧了。
这半年,他能坚持每天挑着担子去捡破烂、收破烂,也是咬着牙在坚持的。
没办法,家中有婆娘、孩子要养活呢。
“那……那我给你做一件里衣,穿在里面的话,大家就看不到了。”
洪六的婆娘听了之后,犹豫了一下,给出了另外一个方案。
“这大热天的,穿一件短褂子就已经很热了,哪里还能穿那么多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