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炊烟袅袅万家灯火,这个时候,男人们在外忙碌一天,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女人早已做好饭菜,拉着孩子等丈夫回来。而凌若此时四仰八叉躺在床上拍起肚皮,“鱼,可真是太好吃啦!”
她在海宁尚无居所,一直住在客栈中。平日揭榜跑腿赚下来的钱,不是买包子就是付房费,紧巴得很。若不是偶尔靠贱卖草药丹药得些闲钱应急,怕是撑不了这么久。好在跟客栈老板娘混熟了,但凡她有一点不舒服,凌若便为她诊治,而且不收分文。久而久之,老板娘也觉得店里住个大夫很方便,不仅给她降了稍许房费,没事还让后厨给她留只鸡腿。凌若不得不佩服自己,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今日亦是如此,回客栈后瞅见老板娘,小嘴儿抹蜜道,“老板娘,看看我给你带回什么来啦?”
老板娘盯着她手上一包绿色的东西,疑惑道,“什么?”
凌若走到老板娘跟前,剥开最外层叶片。
“啊!”谁知被硕叶包裹的鱼还没死透,感觉到有空气后立刻打了几个挺,给老板娘吓得连退几步,“这是什么!”
“莫怕,这是我给大家改善伙食的鱼。”
“鱼?”老板娘这才放下心来,又走近瞧了几眼,个头有大有小参差不齐,瞧着不算好看,但新鲜得很,比她平日从鱼店进的鱼都新鲜。虽说是家客栈,为了满足客人的各种要求,他们也会在饭点提供吃食。再者,伙计们不也得吃饭吗。不过到底比不上专门干饭店的,厨艺有限,食材有限。
“老板娘平日照顾我,这鱼送你,聊表心意!”凌若笑嘻嘻递过去。
“哎哎哎,谢谢了,不过你还是直接给后厨吧,这玩意还没死透,我怕。”老板娘一脸抗拒的推开,却难掩心中欢喜。
“好咧!”说着,便步履轻快的捧着鱼走进后厨。
凌若这人吧,还算大方,但是要说把自己一下午的战果全分给其他人吃,心里还是有些不情愿的。可是,她自己既不会做也没炉灶,总不能把它们一直晾在外面变成咸鱼吧,听说可臭了!还不如送给他们,做好肯定分我一碗。啊!凌若再次感叹,我可真是小机灵鬼!
自从昨日得到赚钱差事,凌若再也不用向前些日子那般为了生活四处奔波,更不用在各色肉食面前一脸窘迫。河西边有一家肉铺,临着吃食店,凌若有次路过,看那家店很合胃口,油滋滋的红烧肉,黄橙橙的鸡汤,还有烤好的整只猪蹄子。嘶——看的口水都要留下来,可惜那会她没钱。现在有钱不就好办了,中午就去这家了!
想到终于能吃到日盼夜盼的美味,手里的包子它突然不香了。
凌若走到告示榜前,看看今日揭什么榜。
在海宁的这些时日,她已成了告示榜的常客。不仅和县衙门的官差混了脸熟,还和平时一起看榜的人结成榜友。都知道这姑娘竟揭些小的杂的,那些他们都瞧不上,因此也不互相冲突,相处久了,觉得这姑娘还挺有趣,有时看到适合她的还会告知一声。“出门靠朋友”嘛,人在江湖混,多个朋友多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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