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凶杀人!
这么大一张告示贴在县衙门口真的没人管吗?!
凌若惊讶万分,口中的包子差点掉在地上。
不过,细读榜文后,却觉得这赏金对象做的着实过分,活该被杀。
榜文上说,此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捏造假身份骗取放榜主人的信任后攻其不备在先;假借关系故作亲密,几次三番跟踪偷窥在后。令榜主日日担惊受怕,情绪几度崩溃。
尾段写着“小女子日不能食夜不能寐,如此折磨早已无法忍受,恳请各位江湖侠士出手相助。”
啧啧啧,阅毕感慨此人真是个苦主,凌若心中疑问,这混蛋是多变态才要这般纠缠人家啊。
此处还有下文,榜文末尾以“此人狡黠奸诈,善于伪装,在此提醒众位义士务必不要受其蛊惑。此事关乎本人身家性命,需得隐蔽,不便在此详述。恳请各位有意侠士于薇雨轩一叙,事成者奉以白银千两”结束。
嘶!白银千两!
最后四字看得凌若双眼冒光,白花花的银子啊!能买多少鸡腿啊!吃一辈子都够了吧!
主要是——凌若赶紧将偏离很远的重点强行拉回来——多行不义必自毙,她乃是要做女侠的人,怎能容忍如此败类存于江湖。
几个月揭榜跑腿的锤炼,又历经神鬼异闻,她坚信自己此次也绝对可以搞定!
为了白银千两,阿不,为了江湖正义,杀啊!
凌若挥臂高举,“唰”的一声,自认为很帅气的将悬赏撕了下来。
那一刻,仿佛全身都在闪闪发亮。
榜文中并未将悬赏对象的细节写在上面,看苦主的意思是因为对方机敏,担心对方发现后提前打算,到时不仅危险,还会增加抓捕难度,所以具体内容需要当面和众人交代。
嗯……这么做对,也不对。
有一点她想不明白,告示榜每日人来人往,重金悬赏又极为引人注目。即便没有暴露对方身形和长相特征,可上述内容已足够详细,当事人若看到此文,难道会不知道被悬赏的人是他自己吗?
越仔细思考,越觉得恐怖,因为如果当真如她料想这般……
凌若长目一睁。
若真如她所料,就意味着对方亦可以江湖侠士之名出现在薇雨轩。
不行,她得将这种可能告知他人。
可是——问题又来了,她怎么能确定告知的人是友方,而不是敌军?
“小雪,你知道薇雨轩在哪?”
“主人……我又不是你的寻路狗……”窝在怀中的小雪露出一颗小脑袋蔫蔫道。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