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范这话,算是试探,想要看看明叔对此是什么反应。
叶千栀不是他们村里人,这是村子里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先前的时候,大家都还在说,明叔太傻了,捡了一个貌美如花的闺女回来,还掏空家底给她买药调理身体。
把人身体养好了,又能如何?
这又不是他们家的闺女,说不定人家身体一养好,就离开了,他们老两口忙忙碌碌这么久,岂不是白忙活了?
谁也没想到,叶千栀病好了,却没有离开,反而认明叔和明婶为干爹干娘,落户在了他们家。
村里人知道后,总算是改了口风,说叶千栀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现在她猎杀了熊瞎子,还救了村里几个年轻后生,村里人对叶千栀的感官一下子就变了,从前大家说起她,那就是一个长得好看,不实用的花瓶,现在大家对她那是满口称赞,说的都是好听的话。
“小栀的婚事,由她自己做主,她乐意嫁,那就嫁,不想嫁人,留在家里陪着我和她干娘,我也高兴。”明叔正色道:“孩子有自己的想法,咱们当长辈的,可勉强不来。”
“确实是这个理,日子是他们自己过的,咱们可代替不了他们,还是得他们自己愿意。”老范跟着附和道。
他倒是很想立刻就把这桩婚事给谈下来,可明叔话里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他不会干预叶千栀的婚事,嫁不嫁人,她自己说了算!
他知道他儿子的心思,但是也不好勉强明叔,强行把这门亲事定下来。
等用过饭,一行人这才坐上了驴车,往县城驶去。
明叔他们所在的小村子,名为桃花村,村子和县城的直线距离并不远,只有二十公里,但是驾着驴车从桃花村到县城却得走上两个时辰,绕过数十座巍峨高山。
等他们到了县城时,天色已经不早了,一行人匆匆进了城,先把熊肉送去了酒楼售卖,范建安经常来县城卖各种野味,酒楼的掌柜跟他很熟悉,熊肉新鲜,掌柜的看了看,二话没说,全都收下了。
熊肉五十文钱一斤,两家人各自都得了差不多三两银子。
卖完了熊肉,一行人这才往县城的药铺驶去。
“咱们县城是个小县城,酒楼有两家,药铺也有两家。”范建安给叶千栀介绍道:“这两家药铺,一家是当地的老大夫开的,还有一家是外地人来这里开的,价格嘛,都差不多。”
“你想要先去哪家?”范建安问道。
叶千栀想了想,说道:“先去后面那一家。”
范建安点头,驾着驴车往药铺走去。
等到了地方,叶千栀跳下了马车,抬头看向了头上的招牌,她只能勉强认出这个店名,这个国家的文字跟大盛的有些不同,有些地方又都很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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