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中平枪枪中王,中间一点最难防

手请罪…

程昱拍拍他的肩膀。“无妨,莫说是你,我也委实在担心后续粮食的供给问题,可现在…”

程昱顿了一下,回首望了眼空落落的库房,感慨道:

“还真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念及此处,程昱想到了什么。“对了,让你们派人去并州、扬州采买的旱稻、水稻的种子都到了么?”

“就快到了。”百夫长如实讲。“只是…这种子运往何处呢?听闻这旱稻的种植需要土壤本身有一些水分,而水稻更是需要一处湖泊…可兖州…”

说白了,推广稻田,最核心的地方就是缺少湖泊…

旱稻的栽种之地,最好是围湖梯田,这样土壤中水分充沛,旱稻最牛逼的地方就在于能锁住这些水分。

至于水稻…没水?还稻个锤子呀。

百夫长本想说,兖州只有大河…压根就没有湖泊,更没可能围湖造田!去哪种呢?

可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刚刚才请罪不该质疑陆公子的。

呼…程昱呼出口气,他能体会出这百夫长的意思。

“逢山开山,无湖填湖,陆公子会想办法的,一定会的…他是谁呀?他是咱们龙骁营的统领,他是曹公的幕府功曹,他是让鬼都害怕的发丘中郎将呀,岂能被小小的一处湖泊给难住了?再等等,再等等就好!”

兖州,濮阳城,一处演武场。

“看我的,看招,看招看招看招!”

一柄长枪犹如破晓之箭划过黎明前的黑暗,一名十三、四岁的女子正在练枪,枪尖闪着银星,寒冷的朔风一吹,墙缝处愈加寒芒阵阵。

而这女子面前与她对练的乃是陷阵营的统领——高顺。

“枪,是百兵之王,刺出点王者的气势,快点,再快点,出枪要自信!”

“枪术以拦枪、拿枪、扎枪为主,俗称拦拿扎!”

“拦和拿属于防御枪术,拦可以格挡进攻,拿可以夺取敌人兵刃,唯有扎是进攻枪术!来…扎过来!”

高顺一边指导,一边与女子对练,似乎颇为轻松,左手时不时的抚着手中的长枪,动作轻柔,手指在枪身上一寸寸下滑,犹如抚摸情人的肌肤一般,眼中充满爱惜。

高顺的武器是枪,而他一直把枪看的比自己的妻子都重要。

而同样的,对面前女子枪技的指导,高顺也是毫无保留。

“扎枪,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枪威力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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