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2)章 美国博仔

有意思的是,混血儿林博文从小就很帅。他有着父亲遗传给他的蓝眼睛和淡黄色头发,高高的鼻梁,修长的身材。不过,他的脸并非白人的脸型,而更像是中国人。总之,这种中美混合的长相,在所有台湾女孩眼中,都是很英俊的。

自然,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身强体壮。

唯一的缺点是,林博文从小就脾气暴躁,这就不知道是遗传爸爸还是妈妈了。网首发

外婆对林博文很钟爱,用尽全力的照顾他,培养他。外婆爱称他为“博仔”,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出人头地。

只是,林博文的童儿和少年,都是相当凄惨的。

林博文出生的六十年代,台湾社会还相当封闭,婚前性行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无论是台湾本省人还是外省人,年长的人都是旧思想,非常的保守。

林博文是个私生子,就这一条肯定不得安宁了,更别说他还是个混血儿,一个被美国佬抛弃的孩子。

此时,外婆已经关闭了酒吧,回到台中乡下开了一个小小的面店。

乡下地方,民风更为保守,还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

当时四处风传,林博文的母亲是个妓女,为了钱和美国佬睡觉。后来,她不慎怀孕,生下了孽种。

于是,“杂种”就成为林博文的外号。

在小学时,英俊高大的林博文,就是众多男孩欺负的对象,经常被多人围着讥笑甚至殴打。

老师对林博文比较鄙视,认为他妈妈行为不检点,有损中国人的形象。

一个老师还曾当众说,林博文这种人是“国家的耻辱”。

既然是杂种了,林博文自然没有朋友,只能忍气吞声。

他很少出门,平时除了上学,基本都在外婆的店里面洗碗和打杂。

他一度将头发染成黑色,才愿意出门上学。

这有什么用呢?他还是被骂,“杂种能染黑头发,能染蓝眼睛吗?”

就这样,到了中学,林博文的英俊,吸引了很多女孩子。

其中一个女孩,一度成为林博文的女朋友。

这个富家女的父亲,知道女儿竟然和一个杂种相好,气的差点吐血,将女儿痛骂了一顿。

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还转了校,这对林博文打击很大。

这一来,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学的嫉妒。他们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

这些少年经常骚扰林博文,甚至打人。

一次被打的耳朵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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