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一直在戏弄这头熊,说心里话,我看得是胆战心惊,这头熊总是差一点就抓到狼了,有时候爪子已经碰到了狼的后腿,但狼还是险中脱困,就差那么一点。
很明显,要是狼被熊给按住,必死无疑。
同时,我也看出来了,这些狼就是在戏弄这头熊呢。不给这头熊一点甜头,这熊也不会上当了!但是问题来了,这些狼图什么呢?难道是在帮我们吗?
李芳芳是个胆子大的女孩子,她趁着余辉看着下面的追逐大戏说:“这是咋回事嘛,这是要做啥?老陈,我咋觉得,这些狼和咱们是一伙的呢。”
林素素说:“是啊老陈,我也有这个感觉。”
我说:“芳芳,你不害怕吗?”
“我胆子大得很!为了钱我啥事都干得出来。”
我这时候看看芳芳,我说:“芳芳,尸老板让你回去给她当秘书,你去吗?”
“我肯定去啊。”
我说:“回去之后,我再给你二十五万,你可就有了钱了,有钱之后可以做点买卖,自己当老板,你为啥还要给人当秘书嘛!”
“虽然俗话说得好,宁做鸡头不当凤尾。但是这也分咋回事。我自己做点小买卖能有啥前途嘛,到了大企业,跟着大老板当秘书,前途无量尼!”
熊被彻底惹恼了,开始疯狂地追这些狼。
要不怎么说熊瞎子掰苞米,掰一个丢一个呢?你追就可着一个追就好了啊,这头傻熊,追几下这一只,追不上之后就又去追另外一只了。
到最后一只没追到,把自己累坏了。天黑了之后,这熊就过了小河走了。临走你的时候还从河里抓了一条大鱼,几口就吃了下去。
熊走了之后,这群狼却留在了这里,在河边上走来走去。
我们三个这才从树上下来,狼虽然数量多,但是狼的体重不超过一百斤,这还是最重的了。在体重上,人类是有优势的。
虽然人的耐力不如狼,但是论爆发力,狼不是对手。尤其是人手里有了武器,狼就不是对手了。虽然说这里有这么十几只狼,但是只要我手里有刀,还真的不怵。尤其是我们三个人,完全能够站好队形,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防御。
我们下来之后虽然走得小心翼翼,但是这些狼似乎并不想和我们为敌。我甚至有一种感觉,这些狼已经进化出了狗的特征,他们这是要和我们一路伴行,一路共生。
我们三个到了帐篷里,进去之后,李芳芳说了句:“那头熊不会再回来咧吧?”
我说:“再回来我们再跑嘛!你怕啥?”
李芳芳说:“我就是怕熊直接就钻进来咧,我们三个我最小,我的肉最嫩,它一定先把我给咬死。”
我说:“你这是啥逻辑嘛,熊能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