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每天也最喜欢这样的时刻了
它喜欢跟在主人后边“狼假虎威”。
城里的人也早就习惯,城主身边威风凛凛的大狼。
它不会伤人,但遇见的时候,必须得要保管好自己的鞋子。
大家在低头行礼的时候,都不忘紧紧注意着自己的脚下,把脚尖尽量的往后收着。
......
陆舟走得随意,只在城内转了一个圈子。
再绕过一条水泥路,前边果然是出现了两个正在扫雪的人。
“见过城主!”
一个憨实的农夫,听到马蹄声,抬头就见到了陆舟。
另一人也看清陆舟模样,连忙停下扫帚,退后两步,躬身行礼。
从见到陆舟时候的震惊,平复再到恭敬,全然恰到好处。
跟寻常的城民一般无二。
陆舟这时也忽然觉得,自己的眼力劲不好用了。
明知眼前的两人是探子,可是完全看不出来什么。
不甘心的陆舟又随口的问了几句,两人回答得自然,陆舟这才抽了抽马屁股,往远处离开了。
“呜。”
倒是小狼盯着两人不愿离去,闻了闻其中一人的鞋子。
陆舟回头望了一眼,狼才又跟了回来。
留在原地的两人松下一口气。
“应该没什么问题。”
“他每天都骑着马在城内跑。”
“快点扫吧,扫完这三条道,还得去给驸马拾粪。
攒够了工分,说不定就能入炼铁铺了......”
两人低语几句,又继续扫起了路上积雪。
只是他们全然不知,在更远些的地方,狙击小队的人也才把枪口给收了回来。
陆舟回到城主府,陆二重新冒了出来。
他手里握着一把装着瞄准镜的线膛枪,有些遗憾的说道:
“主子,来看这两间谍没有刺杀你的想法。
刚才他们只要再靠近你一步,大家就可以开火了。”
陆二说着,还吹了吹枪口。
他目前最大的战绩,是能够利用线膛枪,射杀两百步外奔跑中的野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