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萝莉噌噌蹿走,燕行也飞步追赶前面的小身影,内心极度震惊,小萝莉怎么发觉被盯梢的?
对于被跟踪并不奇怪,小萝莉出发前提早购票,等于把出行计划和路线大刺刺的通知了那些暗中盯着她的潜伏者。
在信息时代,能出来当跟踪的间谍人员都掌握一定的黑客技术,查小萝莉购票与手机信号不是难事。
他好歹也是专业人员,对有些东西敏感,可他还没侦察到有人跟上来了,小萝莉反而先发现,难道又是她超厉害的嗅觉的功劳?
那个问题,燕行也仅只纠结了一下就抛开,重点思考另一个问题:他是把跟踪者干掉还是甩掉?
他去宰人的话,小萝莉会不会把他视为嗜杀恶魔,将他当洪水猛兽?不宰的话,让人老跟着也不是个事儿。
是杀是留,是个值得沉思的大问题。
燕大少边思考边跑路,身手矫健,灵敏的蹿来蹿去,步趋步跟的紧跟着小女孩,等跑了一阵,钻出密森,跨过一条溪,到达另一边山林里。
藏至密林中,乐韵不跑了,摸了摸被荆棘划破的手背,心情很不好,上次去太行被人跟踪,这次又有人紧跟不放,究竟有完没完?
小萝莉站住时,燕行凑过去,她脱下手套,白白嫩嫩小玉手的手背上有一条血痕,触目惊心。
“受伤了?快包扎。”他看到条血痕也感觉到痛,连连催促,深山里有腐叶堆积,滋生出多咱细菌,伤口祼露容易感染。
就算明知自身免疫力好,那点伤对自己没什么影响,乐韵也没逞强,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冲洗伤口,从藤筐里找出几样药摘下些叶子放嘴里嚼碎敷在伤口上,用纱布缠一圈,把伤口绑扎起来。
处理好伤口,心情还很不好,一张脸乌云密布。
“不开心?”燕行瞅着小萝莉那张黑脸,露出悠长的微笑:“要不要我去把人捉来给你做人体研究?”
“可以直接干掉么?”乐韵咬牙切齿的磨牙:“我讨厌跟着我的小老鼠,全部干掉,挖个坑埋了给树施施肥。”
“你这么个小豆丁有胆宰人吗?”燕行差点笑出声来,小萝莉说的很凶,然,说与做是两回事,她有胆敢砍人?
宰人可不像杀鸡杀鸭那么简单,哪怕像他们这类接受过最严厉培训的人,在第一次动手收割生命后也会有段时间心灵不安。
如他那类特殊的军人,每个人的双手染过血,不算意外伤残或因其他原因退下去的,在役在岗的人收割过不少于十条人命,不说杀人不眨眼,能做到在收割生命时不会再心软,因此,他们也被冠于生命收割机的称号。
而心软的人也不可能成为生命收割机,因为如果当初第一次收割人命时没能熬过心理那关,最终被淘汰,只能成为普通特种队的队长或者调去武警队,不可能成为最顶级的特工人员。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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