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声来,看着石岚乐道:“满意了吧,还想骗人,人家比你懂呢!”
石岚这会也有点泄气,精明强干褪去,有气无力趴在桌上。
忽然又振作起来,瞪着眼凶巴巴道:“我不是骗子,他才是骗子。
说,你到底什么人,这样逗人玩很有意思是不是?”
陈远耸耸肩:“还行,你的确不是骗子,你就是奸商,想捡漏,可惜,遇上了我。”
“你!”
“可恶啊,居然敢说姐姐奸商!!”
石岚好气,胸口一阵起伏。
眨眨眼,忽然又笑出声来:“好吧,我承认,我是奸商,想捡漏,那,你想卖多少吧?”
“不卖!”
“不卖?”石岚错愕:“不卖你来登记版权?”
“有问题吗?不卖,不代表不合作,毕竟,分成才是王道,不是吗?”
决定做这件事的时候,陈远就想得很清楚了,不买断,只分成。
当然,如果实在给得太多,又是另外一回事。
田舒实在是忍不住了,笑着调侃道:“还想忽悠人,这次遇上对手了吧?”
说罢看向陈远,微笑着说道:“的确,如果作品好,分成才是王道,这样,你可以考虑一下我们……”
话语间,从随身包包里拿出一份协议,递过来。
陈远不免多看了这女孩两眼,不过还是接过认真的看起来。
这是一份合同。
似乎还是请专业人士拟定,看上去很专业的样子。
甲方,舒岚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约定内容,刚好就是音乐作品。
权益,则主要集中于移动彩铃业务授权带来的收益方面,具体来说,就是扣除渠道费与必要的运营成本后,五五分账。
看着,陈远奇道:“你们合伙开公司,专门做彩铃?”
田舒笑着点头:“是的。”
石岚有气无力:“有问题?”
陈远摇头:“没问题,就是奇怪,为什么叫舒岚,而不是石田。”
田舒:“……”
石岚:“……”
忽然好想打人。
石田,好听吗,亏他想得出来!
陈远又问:“你们是内容提供商还是服务提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