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不可》和《平平淡淡小幸福》这两首歌的事情终于尘埃落定,感谢一直以来监督的网友,最近忙着在横店拍戏,要不然我还不知道这件事。
至于这件事情具体怎么处理,我已经把我个人的想法告诉了我的经纪人徐晴女士,接下来他会全权代理我处理剩下的事情。
面对凤凰音乐和刘明先生的诚恳道歉,我欣然接受,只是希望不管是谁,这样的事情以后就不要发生了。
在这里,我想向大家郑重的宣布一件事情,我想借着这场风波,用《有何不可》之后产生的所有收益,以及凤凰音乐和刘明先生的补偿,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会,用来保护原创歌手的合法权益。
目前成立反剽窃基金的事情正在进行,我在此呼吁,保护一个歌手的基本权益,是所有音乐人都应该奋力去推广的事情。”
微博毕竟是一个公众平台,有些话肯定要说的漂亮一些。
陆凡告诉大家他已经接受了凤凰音乐和刘明的道歉,实际上在这之前,凤凰音乐的郝鹏一直都是和徐晴联系的,可从来都没有和陆凡打半个电话。
不过嘛,陆凡对于这样的结果感到很满意,因为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凤凰音乐和刘明的一些举动,他就不那么在乎了。
说的难听一些,刘明和陆凡根本就不在一个段位。
这并不是陆凡自大,而是所有的人都会这么认为。
陆凡的微博一发出去,再一次的把大家给震惊到了。
成立反剽窃基金,在这之前怎么没有人想到这一点呢?
一直以来,歌曲抄袭的事情层出不穷,但每一次被发现了,最多只是一些现金处罚,或者公开站出来道个歉。
说实话,抄袭的人这时候已经名利双收,被罚一点钱又算什么?
承认抄袭,公开道歉虽然看上去挺丢人的,但人家既然都选择了抄袭,还会在乎丢不丢人?
这么做根本就不能保证原创歌手的权益,所以陆凡提出来成立反剽窃基金,立刻就赢得了无数网友的关注和好评。
虽然《有何不可》这首歌徐茜是主唱,但当初陆凡卖给她的只是演唱权和表演权,这首歌的收益也全都是徐茜的。
不过,歌曲的最终版权在陆凡的手里,他可以授权给别人唱,也有表演权。
所有他才会告诉这些网友们,《有何不可》后续的所有收益,全都将用来成立反剽窃基金。
这一次是《平平淡淡小幸福》这首歌突然火了起来,要不然的话谁会知道这首歌和《有何不可》的旋律这么像?
除此之外,受到了这件事情的影响,还有一些网友也爆出了一些歌曲抄袭的情况。
再一次借用逗音网友们的一句神评:“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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