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施行之后的利弊。
好处在于,其一,两税法颁布之后,当时的唐王朝,赋税收入便翻了几番。两税法是以财产多少作为计税依据,这便是间接拓宽了征税广度,直接增加了财政收入。
其二,这一法令,改变了租税徭役据丁口征收,多出自贫苦农家的做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调节了贫富征税比例,使税收负担相对公平合理。
其三,简化了税目和手续。这对于解放生产力,促进当时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奠定了宋代以后彻底舍人税地的基础,是中国赋税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
然而,事实上,唐末的两税法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不长。因为其存在几个致命的弊端。
其一,弊在于执行。一则,长期不调整户等,贫富分等负担的原则就不能得到贯彻。二则,吏治不清,贪官污吏横行,巧立名目,敲诈勒索,横征暴敛。沉重的苛捐杂税,使得两税法名存实亡。三则,两税制下土地合法买卖,土地兼并会更加盛行。富人勒逼农民卖地而不移税,产去税存,农民到后来无法交纳,只有逃亡,土地集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而农民沦为佃户、庄客者更多。
其二,两税中,户税部分的税额是以钱计算。因政府征钱,市面上钱币流通量不足,不久便会产生钱重物轻的现象。农民要贱卖货物产品以交纳税钱,增加了负担。这部分内容,超越了客观条件,赋税改按货币计征的条件还不充分具备。
故而,此番,程知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进。
未达到按货币计征的条件,那就允许实物代征。同时朝廷制定最低价,最大程度避免官吏盘剥。
土地买卖产去税存,那就引入监察。使土地买卖事项由官府有司专项审批,计入吏部考核。经手人负责,保证买卖过程符合朝廷法令,具备相关手续,得到有司批准,才能进行。一旦完成,产去税移。
至于调整户等和整治吏治的事儿,那就是个长期工程了,可以放在后面个案惩治。这里先写进法令,定期调整户等和敛者以枉法论。
……
“…王叔,改制一事绝非一日之功,实际推行过程中,更是会问题频出,变数连连。这就需要我们执行者,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迅速反应,不断改善。
侄儿年轻识浅,经验不足,一切还要有劳王叔。”
赵昊既已意动,便是应了赵珵的赌约。此时听她徐徐讲述,描绘蓝图,便是全身心投入,与其探讨争论起来。
……
数个时辰后,赵昊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答案,他愿意赌这个五年,他希望看到未来不一样的大晋。
“陛下先前不是曾言,此乃家宴,要为臣洗尘的么?怎么?家宴竟是无酒么?”赵昊朗声笑道。
“怎么会?侄儿早已备好美酒,只待王叔。王叔不妨尝尝,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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