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三十六年冬,从新都出发近三个月的秦王终于到达抱罕城。吴忠义携麾下部队,出城二十里相迎。
南风作为擒贼首功,自当前去迎接。虞渊和张梓涵因为多多少少有点贡献,也被恩准同行。这也是张梓涵第一次有幸得见真正的天潢贵胄。她紧紧跟在南风的旁边,生怕礼节上有失。
可能是感受到她的紧张,南风低头耳语,“别紧张,表哥为人谦逊,待人最是亲和,你见了就知道了。”
他看张梓涵笑得很勉强,又安慰道,“平时的那些机灵劲哪去了,我表哥又没多个胳膊多个腿儿的,你不必怕。待会儿我做什么你跟着做就行。”
张梓涵做了数组深呼吸,心情才稍稍平静下来。
秦王的仗队很长,蜿蜒游龙,一眼望去竟看不到头。队伍到了眼前,吴忠义带头跪拜,呼啦啦一片所有人全都跪下了,“拜见秦王!”
张梓涵余光瞟见车辇中下来一个人,鹿皮靴子,玄色大裘,踏着坚定的步子,走到了吴忠义的面前,他弯腰去扶跪在地上的吴忠义,“吴将军快快请起,众位将士辛苦了——”
“多谢秦王殿下!”
众人起身,张梓涵这才看清楚秦王的长相。清俊疏朗,不怒自威,和南风有三分相似,尤其是那双眼睛,浓墨重彩,令人过目难忘。不出意外的话,他将来可能就是自己在这个世界最大的boss了。
这样的大粗腿,自己可一定得抱牢了,攸关身家性命。
张梓涵自以为不着痕迹的打量,其实早落在秦王眼里了。
他扫了一眼沉默的南风,也不主动来和他打招呼,即使知道他是遮人耳目之举,但连个笑脸儿都不给嗷——他觉得南风真是越长大越不可爱,小时候还爱粘着自己,现在——哼,一张臭脸。
又见他对身旁的女子眉目温柔,站姿都呈保护姿态,对二人的关系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内心涌起一种老父亲的沧桑——弟大不由哥了。
秦王的目光扫过自己的时候,张梓涵莫名从他眼里读出了山猪拱白菜的信息来,不过南风是白菜,自己则是那头山猪……她觉得脖子一阵发寒。
当然这一切发生在须臾间,秦王迅速将思绪拉回,重重拍了拍吴忠义的肩膀,“是本王该谢吴将军,扎根边境,为国戍边,实为忠烈!等我面见父皇,必定为吴将军请功封赏!”
“当不得殿下的谢,食君俸禄,为君分忧!这都是我等大晋男儿应该做的,末将不敢邀功。”吴忠义接着道,“秦王一路舟车劳顿,末将在城内小备薄宴为殿下接风洗尘。”
“好好好,此处也不是叙旧的地方,到了城里咱们好好聊!”
秦王目不斜视地走过众人,在经过南风身边时稍一停顿,用只有南风听到的声音的冷哼一下,然后快步上了车辇。
南风有些黑线,山枯海烂、斗转星移都改变不了表哥的傲娇,明明心里关心,也死活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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