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行吗?”我就跟我妈说,海城局有事儿,叫郗阳明天回去,我接了雪嘉就得走。
经过一番流水账似的沟通之后,结果就是,明天上午,我自己去接小狗子,郗阳在家等我,假装已经出门了。
放下电话,我问郗阳:“为什么不想去?”他和我妈关系很融洽啊,难不成也要搞电视剧里婆媳战争那套?
郗阳低着头,咬着吸管儿,我才喝了两口,他的已经见底儿了。半天,他抬起头,说:“我害怕。”
这什么情况?我仔细打量他一番:“丑媳妇怕见公婆?不应该啊,我家小百合挺好看的。”
郗阳抬起眼睛看我,跟翻白眼儿似的,说:“你之前不是老说我长得一般?”
“啊?我说过?”
“何止,还嫌我衣服上带血。”
大哥那用我嫌吗?谁家媳妇整天穿得跟蜡染似的?
我说:“那都是以前,后来就不……(那么)嫌弃了。”
郗阳不饶我,问:“后来是什么时候?”
我想了想,我是从哪天开始就不嫌弃这小家伙了?有天在警大食堂,我正吃着饭,忘了是个什么菜了,我吃了两口就想起他,就想知道他吃饭了没,吃了什么,也想让他尝尝这道菜。当时我对他的想法还是比较单纯的,或者说我没把小百合抱上床之前,都没想过自己会如此热衷这种狭小空间中的运动,所以我没多想,但从那以后,我一日三餐都想有他在。
“什么时候啊?”郗阳还挺执着。
我才意识到,这是一道送命题,怎么回答?“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真机智!
郗阳嘴角抽了抽:“这个谎,你撒过了。”
我好尴尬,伸手把他吸了半天的空杯子拿开,换上我那杯,郗阳问我:“师兄你不喝啊?”
我摇头:“我想喝点儿茶。”
我喝什么喝?你乐得嘴角都快到耳朵边儿了,心里还能不知道我买两杯本来都是给你的?
不过郗阳越是爱耍这些小花招,我就越喜欢他。他就应该是这样的,计较我什么时候喜欢上他,计较我对他好不好,计较我有没有在意他的小心思,而不是“今天案子破了,我明天就死了也无所谓”。他的过去我不管,他的未来我全要。
我和郗阳吃着东西,聊着天,透过旁边的落地窗,可以看到立交桥上的车水马龙,窗外挂着那轮看过一切罪恶却无动于衷的月亮。我突然恍惚,觉得那月光就像肖映诚的目光,他站在高处,俯瞰一切,对着我们的慌乱和挣扎冷笑。
我作出这个判断,是基于郗阳的陈述,但却也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忽略了许多解释不通的细节。我低头的时候,才发现盘子里有好几片鱼肉。郗阳给我夹的。我只想好好跟他吃个饭,为什么又想到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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