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62 章 第 62 章

喃喃自语的骑士本人,完全不知道此刻在另一个遥远的地方,正在有人决定他未来的人生,那个地方正是骑士的故乡——帕比司。

“忒弥斯,知道这次我为什么派你们狼骑军去吗?”帕比司的女皇赫斯提亚慵懒的斜靠在躺椅上,对着自己的心腹爱将道。

女皇陛下已经不年轻了,但她依然有矫健的身躯,可以提得起利刃,挽得了长弓,只要她想,她依然还是那个能征善战的战士。只是她原本乌黑的头发已经有了不少银丝,她的脸庞也在经过岁月的洗礼后爬上了皱纹,但她的眉眼却因为年岁的增长反而显得更加犀利,气势逼人。

赫斯提亚前不久刚刚同意了圣殿骑士团亚历山大的诉求,愿意加入征讨卡巴斯的联盟大军。经历一番思索之后,她最终还是在猛犸象军团,狼骑军军团和疣猪军团这三大帕比司顶尖战力当中选择了由费拉瑟亚家族所率领的狼骑军。

一则狼骑军机动性强,远程出征的花销小,关键是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抵达战场,帕比司离迦泰格瓦比较远,女皇可不想被人诟病派去的军队是打扫战场用的。这二来嘛,让狼骑军出马可以让她解决一件私人的小麻烦。

为此,在狼骑军出发的前一天,女皇赫斯提亚专程把狼骑军的军团长忒弥斯将军叫到了座前。

三十左右的忒弥斯正值壮年,眉眼艳丽,体态强健,正是一个典型的帕比司女性建功立业的年纪。听到女皇的问话,她毕恭毕敬的站在她身前回应道,“我知道,陛下,是为了带回西蒙。”

“没错,他已经离开太久了,是时候该回来了。”赫斯提亚满意的点点头,费拉瑟亚家的人一向聪明不需要她多费唇舌。

“可是陛下,为什么现在才要把他带回来呢?”忒弥斯有些不解。

在忒弥斯看来,如果女皇要把西蒙带回来,早就应该做这件事才对,为什么现在才突然要把他带回来?

根据传统给男孩子匹配婚姻的话,西蒙早就过了适龄的年纪,毫不客气的讲,他现在在帕比司已经完全没什么市场了,尽管他是亲王殿下的儿子,尽管他有高贵的血统,但在普遍喜欢伴侣比自己小个两三岁的帕比司,已经几乎没有合适的初婚对象。

帕比司和大陆上其他的国家都不同,这是一个女性当政专权的国度,帕比司这片土地上出生的男孩子生来只有两条路,第一,被家族养大,到了适龄的年龄被嫁出去,就像其他国家的女性一样肩负起相夫教子的责任;第二,被家族养大,到了差不多的年纪离开帕比司永远不再回来。

忒弥斯以为女皇对西蒙·费拉瑟亚的定位就是第二种,毕竟这么些年赫斯提亚从未表现过要把西蒙给弄回来的意思,可如今西蒙已经过了适婚年龄还要把他弄回来,是为了什么?

难道说,陛下要把西蒙嫁给那位刚刚死了正妻的财务大臣?那位确实已经年纪不小了,至少比西蒙要大上六七岁。但是给西蒙配一个二婚的,忒弥斯怎么想都有些心里不舒服,虽然和西蒙这位堂弟没有几次照面,但好歹是她们费拉瑟亚家的人呢!天才一秒钟就记住:.

严格说来,忒弥斯是西蒙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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