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家之前都做什么生意的。”余栀儿言毕,凌沺轻笑问道。
“酒楼。”余栀儿回道。
“明白了。大璟以羊肉为贵食,凡能以羊肉为招牌菜的酒楼,不缺富贵食客。你的意思是我有自己的牧场,成本低,货源充足,可以获利更大吧。”凌沺点点头,接着道。
“不仅如此。”余栀儿微微摇头,再道:“寻常羊肉,不过百钱一斤,便是寻常百姓家,隔三差五也吃的起。雍州滩羊,吴郡山羊,咱们燕州的凌河角羊,才是真正备受达官显贵喜爱的,甚至可卖到七八百钱一斤,还是生的。而在其上,荼岚北部临近荼岚山下的地域,所独有的雪脂羊,在长兴能卖到三千钱一斤,还几乎买不到。”
“啥意思?你说我那里的羊,都是这玩意儿?”凌沺琢磨一下,挑眉道。
他的朔北部可不就在荼莫尔最北面么,离着荼岚雪山可不算太远,他可一直觉得那里不如雍虞业离的辖地的,怎么听这意思,好像要反转呢。
“怎么可能啊!有个几百只就不错了,雪脂羊很稀少的,只吃自己在薄雪层下拱到的草根和草药,喂食的一口不吃。春冬还好,夏秋只能带高山上去放。”扇扇嗔上一声,打断自家叶护不切实际的妄想,无语他对自家事半点儿不知的样子。
“那有个屁用。”凌沺无聊的挥挥手,没了兴趣。
“这样才最好。”余栀儿却是笑道。
“若是以雪脂羊为招牌,每月一只,且不分割售卖,只价高者得呢?”见凌沺看过来,余栀儿再道,眼中略有得色。
“这不就是个噱头么!”凌沺撇嘴道,越发没了兴趣,不如自己吃了呢。
“在别处或许还会惹人厌烦,但在长兴却必然被人趋之若鹜。世家公子、权贵子弟扎堆儿,谁能让自己落与人后?物以稀为贵,越是稀少独特,他们便是越会喜欢,以此彰显自己的高贵和门面。
何况雪脂羊所处的环境、其进食习惯,以及其常在山顶奔行跳跃,使得它体内少脂却足够肥嫩,与古之逸闻中的无脂肥羊极为相近,有溶脂入肉的说法。且毫无腥膻,便只白水炖煮亦是人间美味。本就备受追捧之极,寻常都只有宫内会有荼岚贡入的,市面上鲜少一见,怕是那些王公大臣都会按捺不住。
如此只要开业之时筹备妥当,其余菜品尚佳且多样,在长兴开间大酒楼的收益,绝不会让叶护失望的。”
余栀儿是侃侃而谈,别说凌沺,就是知道这玩意儿的扇扇,都被说的一愣一愣的,什么无脂肥羊啊,什么溶脂入肉啊,听都没听过的说法,这下算涨了见识了。
“我倒是给公主炖过几回,还跟着吃了些,用高山的冰雪炖煮,只加了点盐,确实就已经鲜美之极了。而且啊,那肉确实不肥,但入口香醇油润鲜嫩可口,好吃到头了。”扇扇舔舔嘴唇,咽了下口水,似是回想起彼时的美味,大眼睛都眯成了月牙儿。
“不是,我咋没吃过?”凌沺把她拽过来,瞪眼睛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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