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野人的都市生活(六)

等焰把羊毛搓成毛线,程明明说:“我就要这个,我给武器你们,你们找人帮我搓毛线。”

焰想到部落里还有很多人不能打猎和采集桑果,于是也就同意了。

教会焰怎么卷毛线后,程明明就走人了,这天焰等人除了照例打猎以外,还抱了一些活着的绵羊回去,绵羊这种动物的肉不好吃。所以,部落里的人都有些好奇。

焰和大家说了之后,大家都很高兴。这要是在现代就是,别人给你两块无价之宝的钻石,让你帮她种白菜一样欣喜。

这些程明明都不知道,知道了她也不会在意,现在她正在接触另一个部落的人,深知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程明明不会让一个部落得到全部的好处。

程明明接触的都是一些比较守信的部落,每个部落给一把武器,让其中一个部落在竹屋不远处做了一个四层楼的手工做坊,不远处还做了一个宿舍。另外一个部落让他们找野生的棉花,然后把棉花剥去外壳送到手工做坊,又画出一些坊轮,让沸做出来。

又找了一个部落要一些不能采集桑果也不能打猎的人,让他们坊线,包吃包住。那些部落自然答应。

一切走上正轨,转眼十年过去了。程明明二十岁了。

一个带着厚厚白手套的原始人穿梭在树林间,拉着一根枝条,在大树上借力脚一蹬,就蹿出去老远。这个带着白手套的原始人就是程明明,她在原始社会生活了十年,早就不是那个连树都不会爬的小女孩了。她用各种各样的发明物让焰教她森林的生存技巧,要知道焰虽然是小部落的第一勇士,但却屡次让大部落来挖人。只不过焰都没同意罢了。现在的程明明可以徒手和老虎博弈。

程明明一手拽着枝条,纵身一跃,从树枝间跳了下来,她松开枝条,站在山顶向下望去,下面一排排砖瓦房,堪比80年代的富饶,这些都是因为她的带动。

风吹动她的短发,长年在丛林中奔跑的身影健康活力,大腿修长笔直,充满爆发力。因为阳光的原故,她的皮肤是如巧克力一样的蜜色,极其诱人。她取下手上厚厚的白手套,这次因为她细心保养,一般做事都带着厚手套,所以她的手倒是没有像枯树一样吓人,而是双手修长,手掌间有一层薄茧。她让部落的巫医研制出了膏状护肤品和防晒品,但效果到底是没有21世纪的好。

期间程明明依旧和小部落的焰走得近,和小花儿之间的纠纷依旧暴发了。不过这次她不像原主一样对小部落掏心掏肺的好,发明了什么都无偿教给小部落的人,倒是让他们不敢太过份。在小花儿说她是灾星的时候,她说出以后不在聘用小部落的人,小部落一下子都慌了,连花儿都有些无措,现在大家能吃饱,关健的就是程明明。花儿受到部落里的人一致指责。

焰也娶妻了,他的妻子不是花儿,而是另一位她记忆中不太熟悉的野人。性格有点像古代温良恭谦的美人。曾经焰也向程明明求过婚,程明明拒绝了,焰问其原因,程明明不想骗他,于是说:“我终有一天会回到我来的地方。”这一句话,不知道怎么的被传了出去,于是大家就传开了:“程明明是神派下来的使者,终有一天会回到神的怀抱。”于是大家给她取了一个称谓:神使,意为:神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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