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下车。”警察率先道。
卢思雅盯着南宫月道,“你俩演的太假了,前一秒还不认识,后一秒就搂在一起亲,当我三岁小孩子吗?呵。”
南宫月本来就极为不爽,被她这么一点也立马炸了,一脚又踹了过去,“老子的爱情你能懂吗?你他妈算个什么东西!老子就是吻一条狗也不会轮不到你!”
欣姐:“………”
她怎么觉得南宫月这句话连她也一起骂了?
不过,确实南宫月的脸色并不好看,是啊,谁被强吻又会有很好看的脸色呢。
她是对这个男人有好感,但是这个男人应该对她都是厌恶。
只不过事急从权,并不想让卢思雅这种狗东西有最后的得意,两者取其轻所以才选择了和她演戏。
到了警局,程序既复杂也简单,复杂是因为很多程序要走,简单是因为人证物证具在,卢思雅逃不掉的。
而且她之前自己在车上也说了,‘我帮你干掉她老公你不高兴吗’?
可见其心可诛,她就是蓄意谋杀!
三人被带去录了口供,但是卢思雅这下拒不承认了,她反口说自己并非蓄意谋杀,只是怒急攻心才做出了蓄意伤人的行为。
她辩驳解释说是因为顾乐儿他们这群人当着全校师生对她的人格进行无底线的践踏,导致她无颜在面对全校师生,人格和尊严无存,所以极怒之下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她声泪俱下,控诉自己已经被打成了猪头,她此刻的模样确实像个猪头。
又说苏白的伤根本就不致命,蓄意伤人她认,但是她也要控告苏白他们侮辱她人格,践踏她的尊严。
她又提出自己还是在校学生,而且还没有年满十八周岁。
这点倒是让南宫月和欣姐有些惊讶,按理说高三应该年满十八周岁了。
顾乐儿因为身体不好念书迟,高三都十九岁了,怎么卢思雅还没有满十八岁?
卢思雅交代说,因为自己从小学习交好,小学的时候跳级了。
警察查了一下她的档案,果然如此,她还未年满十八周岁,要下半年的九月份才够年纪。
这就有点尴尬了。
于是卢思雅又提出,她未满十八周岁,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自己还要参加高考,各种巴拉巴拉,并说如果一定要她承担,那也要等她年满十八周岁了。
而且她是高三学子,在她未满十八周岁,她要行使自己的人权,要求参加高考。
她这样的说词摆明了就是恶心人。更新最快的网
我蓄意伤人又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