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碎,而这种姿势,就相当于站立在一辆极为颠簸的皮卡车厢内长途行驶,是非常耗劲的一件事。
再考虑到胯下坐骑的体力极限,因而古时候骑兵行军,每过二三十里都必须下马歇脚,骑手休整的同时也让坐骑歇歇体力,而临阵冲锋也都是先小碎步提速,最后几十米才能打马急速冲刺。
孙可望一行为了逃命,提着一口气不管不顾一路疾行,逃到此处已经都是强弩之末了,无论坐骑还是士兵,都已累得气喘吁吁,几乎耗尽体力了。
回头是不可能的,莫说后面的追兵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到达,即便没有迎头撞上,就凭剩余的体力,想要从别处走出这片大山,恐怕也已很难了。
“王爷莫急,或许前头只是些流匪草寇,企望劫点钱财而已,还是先上前看看情形再说。”
身边高乐厚的声音及时响起,这倒提醒了孙可望。
他也知道这一带土匪很多,如果前面仅仅是土匪劫道,就很可能只是虚惊一场,顶多留下几匹好马,再许诺一些好处,还是很有希望通融的。
如果不是土匪,他也想知道前面究竟是何人要打他的主意。
他还记得,这里曾有一支专打鞑子的义军,领头的是个擅使一根哨棒的女人,好像是号称什么千岁的。
去年他也曾派人前去收编,尽管最后没谈拢,但凭他的赫赫威名,应该还有几分人情可卖的吧?网首发
沉吟半晌,孙可望决定策马上前,求生的本能驱使他无论如何也得最后努力一把。
越走越近了,当看清前面的情形后,孙可望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内心的希望也瞬间跌落至冰点。
因为他看清了,不仅前面当头站立的正是一个女人,而且,周围土丘后到处都是脑袋,这,分明是有备而来啊!
更使他绝望的是,前面队伍中,竟然还有一些奇装异服之人,这种军服他已不再陌生,这分明就是那个瘟神林啸的手下。
及至看清了他们手中的火枪,孙可望心中更是一声叹息,今天,怕是在劫难逃了!
“前面可是千岁军?”
孙可望在马背上拱拱手,苦笑着道,不管怎样,死马当活马医吧。
“你可是孙可望?”
楚芳冷冷喝道。
“孤正是秦王!今日路过宝地,还望贵部通融放行!”
孙可望对外人一向自称孤,今日明知不妙,却还心存侥幸,便想狐假虎威,企图装出一副高傲的模样镇住对方。
“呸!你个投降鞑子的孬种,还有脸称孤道寡!”
楚芳怒目圆睁,怒喝道,“废话就别说了,要么下马受缚,要么留下你的人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