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并没有像大人那样对此感到特别的不可思议,也许因为我没有为人父母的经验吧。
我认为杀死自己的孩子也不能算什么稀罕事,我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电视上经常有这样的新闻,而且我自己好不容易完成的手工作品,有时也会有想把它弄坏的念头。自己做出的东西,就不可以随便破坏,不觉得这个道理很正确。电视新闻评论说,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没有理由的、一种绝对的爱。妈妈也这么说。我虽然表面点头听着她的话,可在心里不由得有些怀疑。
伯爵的孩子惨遭杀害,他一路追踪,终于逮到了凶手。如果他对自己孩子的爱更深一些,也许就会当场杀死那个家伙。为自己的孩子复仇,这不正是父爱的表现吗?但是,他没有这么做。查尔弗拉小姐说是我阻止了他,但我不着么认为。伯爵自己考虑再三后,认为那样就可以了,才松开了他的手。一定是这样的。
假如伯爵确实如我想的那样,那么这世上一定有比父母的爱更加重要的东西。
最重要的一定是保护自己的生命,其次重要的才是如何珍惜他人的生命。
杀人与其说是件罪恶的事,不如说是件令人厌恶的事。
人不是因为感到罪恶才不愿杀人,而是因为感到厌恶所以才不去杀人。
我是这么认为的。
伯爵没有对我就这个案子作任何说明。事情结束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手机也还给了查尔弗拉小姐,所以没有办法联络,而且我也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
我曾经骑着自行车去过一次伯爵公司的那座大楼,可是到了跟前又觉得警卫好像不会放一个小孩子进入,于是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