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光,也做不成灯笼。你想想,在达磨不倒翁里点根蜡烛,当得成灯笼么?总之,这些客官要的,可说是个形状奇特的提灯,但这——可是个天大的难题哩。」
因此,非请本大爷出马不可,仲藏拍拍胸脯说道:
「哪管是大舞台布景或大小道具机关、见世物小屋(注25)里的妖魔鬼怪到人形傀儡、抑或各类孩童玩具,我长耳仲藏保证样样精通。」
「喂。」
又市拉回原本卷起的衣摆,惊讶地盯着仲藏问道:
「原来你不只是个开玩具舖的?」
「也算是个开玩具铺的。」
「你这算哪门子的玩具舖店东?尽做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是能伸长颈子的和尚、或一张脸能化为婴孩的地藏什么的——这些个哪是娃儿的玩具?我可没见过有谁背着这类玩意儿四处兜售。」
瞧你老为些芝居小屋(注26)或见世物小屋干活儿,看来你对作戏依然是难以忘情哩,又市嘲讽道。据传,仲藏其实是个红牌名角的私生子。
有什么好难以忘怀的?仲藏先是阖起一张大嘴,接着又开口说道:
「阿又,你也瞧瞧我生得这副德行,除非找我扮高头大马的夜叉,否则就算天塌下来,也轮不到我当戏子。我的舞台,就是这大千浮世,要变就真变出个样儿,要骗就真骗个彻底。我的观客,就是世间的芸芸众生。」
「你就甭再吹嘘了——说说那睡魔还是睡佛什么的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罢。」
嗅,仲藏应道,同时又摸了摸自己的大耳。
这是他的怪癖。
「也不知是打哪儿打听到我的名声,一个津轻藩(注27)的藩士上我这儿来,委托我做出这东西,并保证事成后将支付二十两。二十两可不是个小数目哩。因此,我便想到了这做法。」
「什么样的做法?」
「噢。首先,我塑了个小巧的泥巴人偶。虽说小,但也有两尺高。接着,再将撕细的小竹签朝这泥人上糊。将这些个小竹签漆上不同颜色,并在上头标上号数,再将这些个号数记于图上。接下来,只要小心翼翼地自人偶上剥下竹签,依竹签比例削出大竹签,再按号数扎起便可。」
「噢?」
完全教人听不懂。
「想不到你竟然蠢到这地步。如此一来,只需依比例放大或缩小,便能按图造出大小不同、但模样相同的制品。以十倍、百倍长的竹签扎骨架,便能造出十倍、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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