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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行设立地点由兰斯尔决定。
·往后将决定具体场所,预定将设立在靠近港口、交通便利的地方。
·做为商行使用的建筑物由兰斯尔准备,魔女王国支付租用费。
·租金在地点与建筑物决定后另行讨论。
·魔女王国之人可自由进出兰斯尔。
·魔女王国必须保证进出人物的身分。
·派驻商行的人员决定后,必须在进驻前通知兰斯尔。
·商行周围的戒备由兰斯尔负责。
·警备人员由兰斯尔安排。
·警卫人数由兰斯尔决定。
·魔女王国之人不得武装行走在商行外。
·在城里行走时需有护卫随行。
·不得任意与城里居民接触。
·必须将七成五闇黑森林的物产贩售给兰斯尔。
·兰斯尔有挑选购人物产的权利。
·剩下两成五的物产,魔女王国可自由选择贩售对象。
·由萝莎丽亚·罗英塔尔负责担任维系魔女王国与兰斯尔两国关系的使者。
·魔女王国的物产运至兰斯尔时,必须先告知萝莎丽亚,再由萝莎丽亚知会其他四巨头。
·选择物产时,基本上五巨头都必须在场。
双方在写下这些事项的文件上签名,再度确认条件内容。
魔女方面由奈迦、荷丽歌恩和薇妲署名,兰斯尔方面署名的是五位巨贾。
「这么一来,各位就是我们的生意合作伙伴与顾客了。」
「以后就劳烦各位了。」
「彼此彼此。」
就这样,奈迦与魔女们没有用激烈的手段,顺利在兰斯尔设立商行。尽管当初的目的——攻占兰斯尔——没有实现,奈迦仍认为这算是令人满意的结果。
3
奈迦与魔女们暂且告辞商会,回到驻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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