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最棒的一顿饭哦。”五月得意地甩着手臂。
在美国已经呆了十天以上的诸叶,现在十分怀念日本的料理,于是他将期待的目光转向五月。
静乃,五月,蕾莎,还有女仆们,都在双手中隐藏着什么,注意到诸叶的视线后——
“我将这个加热了。”
蹡,五月打开了双手。
竟然是鸡蛋。
“这个是很久以前,一个叫北大路鲁山人(ps:竟然还真有这个人)的美食家,用自己的双手将鸡蛋加热三十分钟,做成生蛋拌饭,据说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
“喂,摩耶,那本来是我想说的。”
被知识渊博的摩耶抢去了台词,五月鼓起了脸颊。
蕾莎和静乃耸耸肩,女仆们则强忍着苦笑。
诸叶第一次听说,不知道用手掌加热鸡蛋有什么效果,不过“生蛋拌饭”这个词本身就很有魅力,不禁让人唾液上涌。
在美国,很难入手新鲜的原料,鸡蛋料理都是用火烤过的。
女仆们用空篮将加热的鸡蛋收集起来,然后准备食物。
是米饭和味增汤,烤海苔加泡菜的简单午餐。
除了泡菜是由女仆买来的,剩下的都是五月亲手做的。
“来,兄长大人,把我加热的鸡蛋吃掉吧。”
“比起那种让商品价值恶化的做法,不如尝尝我加热的鸡蛋吧。”
“你说什么,漆原?这是由我的手掌,充分注入了爱的作品,说是天使的蛋都不为过。”
“裁判长,被告现在自己说出了鸡蛋已经被污染的事实”
“喂喂,不要浪费食物。”诸叶教训起嘴角浮现酒窝的静乃。
“其实呢,我的鸡蛋,有着五月的鸡蛋所没有的极好的附加价值。”
“是什么?”
“我是用自己的胸部加热的。”
“你这笨蛋。”五月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让人担心她会不会把鸡蛋捏碎。
“我先马上重新加热,请稍等一下,诸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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