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p;他看到男子的步枪枪口发出闪光,空弹壳从他的右侧弹出。
「可恶!」
柯尼勒斯一枪都开不了,只能一边咒骂,一边立刻趴下。
男子透过半自动射击模式,以一秒约两发子弹的步调,毫不留情地朝他射击。子弹再次通过卧倒在地的他头上。
有几颗子弹飞得相当低,掠过草木,陷进大地中。
只要稍微抬起身体的话,他的身体与子弹路径就可能会重叠。柯尼勒斯以宛如要钻进土中般的气势,持续趴在地上。
「混帐东西!」
接著,他大骂。
那名男子既没有卧倒,也没有躲起来。
人们认为在枪战中,尽量找东西掩护自己——也就是说,「偷偷地躲起来」射击是最安全的,这种作法绝对没错。
不过——「当自己的火力优于对方时」,就另当别论。
与其卧倒或躲起来,使射击范围缩小,倒不如完全舍弃掩护,拚命地攻击对方会比较有利。
透过不断地射击,就能封锁对方,而且完全不会给对方单方面朝自己射击的机会。
即使了解这项理论,但实际执行起来却不容易。只要恐惧之心一瞬间胜过理性的话,人就会躲起来。
这名男子确实是在实践这项理论,他相信在这种情况下,这是最佳策略。
柯尼勒斯趴在地上,耳朵被飞过头上的冲击波震得很痛。
「好样的!这工作没有想像中来得轻松啊!」
柯尼勒斯如此大叫,同时也是要为自己打气。
飞越头顶的子弹已超过二十发。
刚才那名男子摆出射击姿势时,他有瞄到那把枪。长形弹匣向下突出,最多应该可装三十发子弹。
如此一来——再过一会儿,对方的子弹就会射完。
不管再怎么快,更换弹匣应该都得花费两秒钟。
如果有同伴在的话,他在更换弹匣时,只需叫其他人拚命射击即可。因此,他会大叫一声「装子弹!」,以通知同伴。
不过,搭船过来的只有一人,他自己也是独自一人,这是一场一对一的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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