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主动提议要自杀的呢?两个人是否达成共识了?还是其中一人之前并没有这种打算呢?如果想要带着朋友一同走上黄泉路,想要让身体四分五裂到连原型都没有,也需要其他演员的完全配合才行。
她们被人发现倒在停车场里,亦即不是一跳楼就立刻被发现。没有人看见她们跳下或听见她们撞到地面的声音,她们只能无人理睬地躺在原地。这种做法也不合格。她们不会想过要选出最美好的瞬间、最适合当作一幅画的场面吗?她们紧贴在柏油路上待了多久?
我想像柏油路上的血迹就像今天早晨的蜂蜜一样黏稠凝固。
连假结束后想死的感觉。
大人或许会说你可以请假不去上学。但是如果变成拒绝上学,那又和我打算要走的路线不同。到时会出现像在触摸肿胀伤处一样的特殊对待,以及背后的窃窃私语。这种情况最后只会让自己陷入更麻烦的窘境。再说,我认为如果选择拒绝上学,很可能进行到一半就会因此满足了,我一定不会再像现在一样,一心想着要堕落、要变得「更特别」。
我提早十分钟出门。
「我上学去了。」
穿上松紧带很紧绷的袜子和胭脂红的运动服,我离开家门,跨上学校规定的龙头特别重、经常被其他学校笑称「南中特制款」的脚踏车。「早啊,安。」隔壁浅田家的大婶向我打招呼,她正好出来拿报纸。
「您早。」
我喜欢我们学校的制服,也喜欢篮球队的制服,但偏偏讨厌运动服。学校原本规定上放学必须穿着制服,不过去年开始特别允许参加社团晨间练习的学生,可以着运动服上学。众人因为这样轻松许多而高兴,但我真的不希望这样。运动裤的裤脚设计成俗气的缩口款式。运动服颜色依年级分成水蓝色、胭脂红、绿色三色,即使是顾及礼貌也说不出好看。我们年级的胭脂红称「胭脂」只是好听,其实是最难看的颜色,其他年级还说「幸好我们不是红豆色」。
话虽如此,自从学校允许穿运动服上学后,如果穿着制服到校再换装,反而会被学姐和芹香她们视为「怪人」。
我不希望穿运动服的模样被人一直盯着看,所以低着头,骑着脚踏车快速通过浅田大婶面前,往河岸边远速前进。
昨天,我只是楞楞站在原地呆滞了好一会儿。
那场景比德川胜利描绘的《魔界的晚餐》,或者是我屡屡前往书店翻阅的人偶摄影集更惊人,就像诡异的洞穴画。
可是我无法靠近德川留下的塑胶袋。
我不晓得自己在旁边看了多久。除了风偶尔吹得塑胶袋表面沙沙作响之外,袋子没有动静,也没有发出声音。
我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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