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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母峰登山队啊,就算看到有同伴摔进山谷,也不会出手去救喔。」
「不救,那要怎样?」
「马上整理情绪,继续往山顶走。」
「好狠喔。」柯吉板起脸来。
「如果因为意外而动摇,整个团队都会死。为了达成目标,必须狠下心才行。」
「狠下心啊……」健哥低下头,双拳紧握。
「我们的『圣母峰』,就是带着抢来的钱,摆脱警察追捕。怎么能为了这点小意外动摇?」
你总算下定决心啦?我看了都想叹气。
修在银行开枪杀死老太婆人质的时候,简直像参加园游会的小朋友。举枪的姿势逊到不行,开枪那瞬间还紧闭眼睛。
丢脸到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虽然我不讨厌当个女人,但有时候我会想,唉,要是我生下来是个男的就好了。
比起女演员,我更想当正牌的黑道红人。靠着手腕、智慧与胆识,在黑社会里力争上游。
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我是个出了名的孩子王。
我在同班女学生中个头最大,而且幼稚园的时候就被爸妈逼着学剑道,只要扫把在手,管他几个男生上来,都让他们哭着回去。每天都把男生打得满头包,然后被导师叫去办公室训话。
跟我玩的全都是男生,女生根本不能满足我。我总是带头在校园里打躲避球或三角棒球(只有三个垒包的儿童棒球。),闹得天翻地覆。留着一头短发,皮肤也晒得黝黑。
我有两个哥哥,算得上是家里的掌上明珠,但却是三个小孩中最火爆的一个。爸妈一定很失望。
爸妈的工作,是经营老家传承的商店街西餐厅。爸爸当大厨,妈妈当外场。我不记得店里生意有多好,但没有请过工读生,所以忙得很。
小时候的我无法无天:总是趁爸妈不注意跟人家用冲天炮对射,或是爬到高高的树上对路人吐口水。街坊邻居都不把我当女生看,每次看我恶作剧就挥拳揍我。
我很喜欢他们这么不客气。真的。感觉他们比疼其他女生还更疼我。
我在运动会上总是大放异彩。因为天生腿长,接力赛总是最后一棒,抢了男生的风采。马拉松也总是独占鳌头。
当作文写到「我的志向」,就是「我要当奥运选手」。我真的相信自己可以拿金牌。情人节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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