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是看着摆在通道旁的夹娃娃机。玻璃柜内堆着像是熊和猴子混血的动物布偶。我再度将视线拉回到少女身上,就正好和她的目光交会。
「……那个,帮我夹。」少女说:「反正看来还得花很多时间等待。」
「我在这里盯着,你尽管去夹。」我把钱包交给少女。「那女人一有什么动静,我会马上叫你。」
「凭我就算花一年也夹不到。你去夹。」
「不,我也很不会玩夹娃娃机。我这辈子从来不曾夹过奖品。」
「别说那么多,你去夹就对了。」
少女把钱包塞还给我,在我背上拍了一记。
我把千圆纸钞拿去兑币机换成零钱,站到机台前。我挑准一只距离开口较近,看起来比较好夹的一只布偶,忍住难为情的感觉投了硬币进去。我叹了一口气,心想要是至少少女站在我身边,看起来还挺象样的。但一个表情忧郁的大学男生,却在平日大白天时努力夹泰迪熊,这个构图实在太悲惨。
我白费了一千五百圆,还请从旁走过的一名年轻男性店员调整位置,然后又花了八百圆,才总算把布偶夹进洞里。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玩夹娃娃机得到的奖品。我回到长椅上,将袋子交给少女,她就冷冷地接了过去,之后不时会像要确认触感似地把手伸进袋子里。
下午六点多,女子打工结束。
少女站了起来,说声:「我们要快点。」接着快步走到店外。我也跟了上去。
这是个看不见月亮的夜晚,最适合复仇了。尤其后门外的停车场路灯很少,看样子不必特地找地方躲起来。或许是因为在吵闹的地方待久了,闹哄哄的感觉还留在耳朵里,让我有种要晕过去的感觉。秋天的夜风从颈子带走体温,我觉得冷,穿上了抱在胁下的夹克。
少女从书包拿出昨天也用过的裁缝剪刀,从牛皮套中拔了出来。这把剪刀有着顺手的左右非对称纯黑握柄,由于在昨天那件事的记忆影响下,在黑暗中发出朦胧光芒的银色刀刃,怎么看都只像是专门用来杀人的工具。仔细一看,就觉得形状令人毛骨悚然。左右两边用来放手指的洞,就像因愤怒而扭曲得十分丑恶的双眼。
女子迟迟未现身。就在我开始担心是不是来晚了一步时,后门打开来了。她脱去打工制服,换上长大衣与酒红色裙子后,模样一口气变得比她工作时老得多。既然说是虐待过少女,相信她也同样只有十七、八岁,不过她看起来跟我年纪差不多,顶多比我小个一、两岁。
女子看到少女拦在身前,露出狐疑的神情。
「你还记得我吗?」少女问。
女子盯着少女的脸观察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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