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墙。
「小春,今天要在这里弹啊?」
「在这边不太好吧?」
「移到楼梯后面吧。」
「今天有新歌吗?」
期待的视线使我不禁垂下眼睛。单纯来吸烟区行使其设立宗旨的叔叔伯伯们一手夹着烟,一副巴不得我们赶快走的眼神。我只好跳下护栏,到通往地下道的楼梯口打开吉他盒。
漆成鲜红的GibsonES-335仿佛包了一层微亮的火。宽阔的琴身上刻了两个f孔,简直像一把压扁的小提琴。就我所知,这地区用这把吉他就只有我一个,毕竟电吉他不适合街头演出。
不过,将我带来这里的就是这把又红又重又偏执,还要吃电的ES-335。对观众而言,这把特殊的吉他应该比「小春」这名字印象更深吧。
将电池式迷你音箱挂上腰际,插上音源线开始调音后,停在我周围的人愈来愈多。Miu坐在稍远处的护栏上,玩弄着兜帽拉绳注视我的手边,害得我细部一直调不好。
「……有什么想点的吗?」
我试着问Miu。她稍微歪起头回答:
「约翰·丹佛的歌!」
她想整我吗?我苦恼了一下。约翰·丹佛的歌,我也只知道一首。对逃出家门正四处游荡的我来说,唱如此思乡的歌实在不好受。
然而,我仍然仔细调节吉他的音调,确定声音变得柔软沉钝,以刚学的三指法直接拨弦。
西维吉尼亚,人间仙境;蓝脊山长,雪纳杜河弯弯。那里的日子,老过了森林,悠久不过山岳,又如微风吹息……
泄出唇间的歌洗去一身尘埃,流向蓝蓝大海。已经发硬的指尖皮肤回传的擦弦之痛将覆盖我现实的壳一片片剥下。如同以往,唯有歌唱时,我才能呼吸真正的空气;就只有投身于音乐的这段时间,能感到脚下大地是多么稳固、血管里流着活生生的血液。
因此,唱完了歌在腿上放下吉他并擦去汗水,对观众微笑致意时,空虚又随消退的热意铺上我每一寸皮肤。我想我可能会永远都找不到归属,一直在这里到处逃吧。
在这一带的街头弹唱至今就快满两个月了。不知为何,音乐要求颇高的池袋民众开始愿意接纳我。也许是因为红得亮眼的ES-335比较稀奇,和我起初几乎每天都有新歌出产,容易引人注意吧。到现在,我仍不太敢相信自己的音乐换得了掌声。有种头一昏就不小心闯进他人人生的感觉。
「……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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