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对凶手而言,将死者支解到『支离破碎』是因为『很好玩』的可能性。」
「很……很好玩?」
「既不是『为了报仇雪恨』,也不是『由于恨之入骨』——而是以分尸为乐的杀人。」
今日子小姐说到这里,才总算把脸从浴缸里抬起来。
「假设『把人体大卸八块』这件事本身就是凶手的目的,是其行凶的动力所在,那么圣野帐先生的遗体呈现的状态,就能得到合理的说明。就算是辛苦的作业,只要将其当成游戏感到愉悦,就不会觉得辛苦了。」
当成游戏——愉悦。
这已经超越了计较利弊得失的范围。
猎奇——真的,只有猎奇二字可以形容了。
只是,荒唐无稽归荒唐无稽,比起「为了将强盗杀人伪装成仇杀」的假设,这样还比较合理一点点。
因为对死者恨之入骨的嫌犯实在太多,以致下意识地从那个角度去思考——或许也必须对「圣野帐的死与他的人格无关」的可能性来加以探讨。
「既然每个可能涉案的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就应该假设嫌犯在这群人以外——今日子小姐,你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只不过,忘却侦探是不会往这方向追查的——不可能在一天内找出不晓得躲在哪里的猎奇杀人犯。因此,这方面的调查就交给警方的组织动员力。身为时间受到限制的人,请让我专心推翻不在场证明吧。」
今日子小姐继续说。
「如果让我老实说出自己的感想,是有些不自然的地方。每个怨恨死者的嫌犯都有不在场证明——甚至让人觉得有些造作。」
「……先向你报吿一下,嫌犯们并未有串供、互相包庇的迹象,他们的不在场证明都是各自成立的。」
「这样啊。那,这些各自成立的不在场证明都毫无破绽吗?完全没有任何质疑的余地?」
要这样追究起来,当然不敢说绝对没有——只是,至少从佐和泽警部有限的经验来判断,这些不在场证明全都是真的。
「因为是在平日的大白天犯下的罪行。纵使不是完美到一分一秒都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毕竟那个时间不是在上班就是去上学,基本上不在场证明都能成立——除此之外,也必须顾及从每个嫌犯住的地方到这栋大楼之间的距离这个问题。」
「原来如此,那么『刚好在案发时间有不在场证明反而不自然」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诘问,就不管用了呢……这样的话,这部分容我稍后再彻底追究,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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