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人会说,既然如此不要走在李下就好了,可是如果不知道其他的路,就只能走在那条路上——开拓不同的类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
修路可是个大工程。
「就像一旦有了前科,就容易被列进嫌犯名单——那样的感觉吧。即使实际上,当事人根本没有前科。」
与其说是附和我的说法,更像是她的独白。
或许并非是身为采访者,而是她身为新闻工作者的有感而发。
「接受社会的制裁,有了前科的人,之后由于很难找到正常的工作,逼不得已只好再犯——也会发生这种恶性循环。」
「……这也跟『以前被诈骗过』的诈欺被害人,往往又很容易因此成为骗子的目标的状况类似。」
我本身不曾遭到诈骗(但曾被怀疑过是诈骗分子),听那些被骗过很多次的人说起他们的体验,我也曾有过「第一次也就算了,为何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被骗呢?」之类的疑问。
这么说来,会有人认为「被骗那么多次,问题该不会是出在被骗的人身上吧?」也不奇怪——可是在绝大多数的诈骗案例之中,不但被害人身上找不到什么问题,加害人的手法也不见得特别高明。
必定是因为被害人——还有加害人,都陷入了某种类型化的公式里。
不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而是因为有过二,才会无三不成礼。
「被害人之所以一直是被害人的循环自不待言,也有被害人成为加害人这种令人不想面对的循环——而且,其实这种事很容易发生。」
「是啊。」
我点点头,表达对围井小姐意见的赞同。
名侦探坐镇的推理小说里描写的凶手,也常会在最后一幕吐露悲惨的动机——声泪俱下地诉说凶手其实也是被害人。可能是因为作者与读者都下意识地认为「动手杀人一定要有能与其严重性匹敌的理由」吧。
但与其说是痛快的复仇剧,这种转换被害人成为加害人的戏码只是种悲剧的结构,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不是我说,根本称不上痛快,只会留下痛楚,甚至是不快感。一想到现实社会同样一再重演着同样的悲剧,甚至已经超越悲剧的范畴,应该要说是喜剧了。
「就某个角度来说,虽然我因为自己一直受怀疑被误会,甚至总是以被害人自居,但同时也感到不安,深怕自己什么时候会变成加害人。」
「……既然都要被冤枉,干脆真的干一票,是这种思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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