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却侦探若无其事地暗示将提高收费之后,说声「接下来」便切进了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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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常识思考,拿钢琴,而且是拿平台式钢琴来打人——而且还要打到人的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要将重达三百公斤,体积还大到双手无法环抱的物体抬到成人男性头部的高度,若非是举重社的成员绝无可能。」
为何今日子小姐会对举重社有那么深厚的信赖呢(难道是因为她喜欢肌肉男吗?)事实上,连举重社的人也不可能吧——平台式钢琴可不是杠铃,并没有设计成让人能凭一己之力抬起来的形状。
更别说要抬到头部的高度,就算被害人以外的所有人联手,集合九人之力也办不到吧。
「所以即使从伤口或头盖骨的凹陷状态研判凶器是平台式钢琴,一般也不可能推断是抬起钢琴来行凶——应该会解释为凶手抓住被害人的头,用力地往放在地板上,静止的平台式钢琴边缘猛敲。但是发现者与现场的鉴识官却不这么想,为什么呢——我想,原因出在被害人被发现时的状态。」
「发现时的状态……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被压在平台式钢琴底下的状态。先不管用了什么方法,凶手的确移动了平台式钢琴——不仅如此,还把钢琴砸在不支倒地的被害人身上。一旦看到这么匪夷所思的现场,就会产生『凶手是能抬起平台式钢琴的大力士』这种印象——也说不定。」
今日子小姐噗哧一笑,接了句「抱歉」。或许是自觉用词不太妥当。
的确,虽然不至于想到什么「大力士」,但或许会倾向认为是有人利用某种方法将平台式钢琴抬起来。
因此。
才会产生「头部伤痕也同样是用平台式钢琴砸出来」的假说——然而,并没有人亲眼目击案发过程(要是有目击者,当场就能锁定凶手了)。
「也就是说,头部伤痕并不是被钢琴砸出来,而是碰撞造成的吗?」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可能吧。」
看她说得这么肯定,的确会觉得再也没有其他可能——太单纯了,单纯到令人感到羞耻。
「应该把『头部的伤』和『压在钢琴底下』分开来解释。如此一来,绿巨人浩克就不用背负杀人凶手的污名。」
没有人怀疑绿巨人浩克。
更何况。
「就算如此,为了将昏倒的被害人压在平台式钢琴『底下』,还是得把钢琴抬起来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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