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马背海岸边的岩地,从十乘寺庄园慢慢走过来,约花了二十分钟,这条路刚好适合带狗散步,不过……
“鹈饲先生,你不可能只是为了带狗出来散步吧?”
“是啊。”鹈饲突然向流平与樱提出意外的要求,“可以带我到你们初遇的地方去吗?”
“啊?”流平愣住,反问,“初遇的地方是指……”
“肉,肉,肉。”鹈饲像是肚子饿的小学生一样,不断喊着‘肉’,“就是你们发现那根带骨肉的地方,你是在那里认识樱小姐与鱿鱼干王的吧?所以请你们三人,正确来说是两人加一只狗讨论一下,想起地点之后告诉我,不难吧?”
“可以是可以,但为什么要找那个地方?”
“当然是为了肉,我也想看看那块肉,应该还埋在相同的地方吧?”
樱担心地说:“可是,那是一个半月之前的肉了,肯定腐烂了,说不定只剩骨头了。”
“唔,我觉得应该还没变为白骨,但无妨,即使只剩骨头我也想看。樱小姐,麻烦你了。”
鹈饲颇为执着,且讲话不成章法,表情却异常正经。最重要的是,他居然低头拜托大小姐,让朱美觉得他这次的认真程度不一样。
“这恐怕是解开案件的关键,总之,请你尽可能找找看。喂,流平,你也一起拜托樱小姐。”
“好、好的。”流平搞不懂状况,但还是低头拜托,“那么,樱小姐,请多多关照。”
鹈饲也一起低下头。“请多多关照。”
这是什么情况?简直像在求交往。
樱则不知道误会了什么。
“我、我才要请您多多关照。”她一如往常,做出牛头不对马嘴的回应,肯定是以为对方在要求交往。
看样子,接下来有得受了。朱美叹口气,环视周围。
据说带骨肉埋在沙地里,但这里到处都是沙地,而且每一区域的面积都很大,除非精确地回想起“就是这里”,否则不可能挖出目标物。冒失小混混和迷糊大小姐,他们的记性能有那么好吗?
就在朱美思考这件事时,视野的一角发生异状。一只狗忽然挖起地,它用力地摇动着褐色尾巴,把干燥的沙子拨到旁边,然后不断地挖,越挖越深,而且越挖越起劲。
“那个,三位,先生小姐……”朱美呼唤着还在低头拜托,没完没了的三人,“鱿鱼干王好像在你们忙的时候,找到那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