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芸身体一直很虚弱。
虽然这两天经过调理后,伙食也改善了不少,气血看上去充足了许多。
但让她顶着大太阳,在菜市场守好几个小时,叶欢也有些心疼。
别说她一个女儿身了,就连叶欢自己,守上这么一天,也觉得口干舌燥,浑身疲惫不堪。
再者说了,夏芸要是走了,又只剩下青青和年过半百的外婆在家,就这一点,也让他放心不下。
胡翠兰刚给青青夹了一块肉片,听见女儿女婿的话,突然放下筷子道:“要不我去吧,左右在家也没事儿……”
没等胡翠兰说完,叶欢就摆摆手:“妈,您也不行,您还得留在家和芸芸一起收黄鳝呢,您要是走了,芸芸一个人哪儿搬得动那一袋子一百来斤的黄鳝?”
“再者说了,您这年纪,我哪儿放心让您一个人去?”
胡翠兰笑了,有些欣慰。“别看我上了年纪了,但我这身子骨还挺得住,前些日子秋收,背一百来斤谷子上下坡的,都不带喘气的。”
还别说,农村里长期锻炼的人,的确要比城里人身体好点。
胡翠兰也就鬓角头发有些显白,日晒雨淋的,皮肤显老而已,真要干起活儿来,可不比一个壮小伙儿体力差多少。
但叶欢也不打算让她去。
自己去送黄鳝了,这家里家外的就只有两个女人,左右还能互相帮衬着,照顾着点。
胡翠兰要是去县里卖黄鳝了,夏芸一个人,又是照顾青青,又是收黄鳝的,哪儿忙得过来?
思前想后,终究是胡翠兰出了个主意。
“要不让军子他爸去卖,反正现在秋收也完了,他在家也没啥大事儿,又是个壮劳力。”
想了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叶欢点点头。“那行,吃了饭还得麻烦妈,您给跑一趟,顺便告诉军子一声,让他再找一个人,和我一起送黄鳝。”
胡鸣翠和蒋建军的母亲是亲姐妹,关系近。
这县城虽然小,但一天的吞吐量也有两三百斤,零售利润更大。
与其让别人把这份钱赚了,还不如便宜自家人。
叶欢接收了以前那家伙的记忆,也知道,以前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的时候,军子家可没少帮衬着。
虽然一年没分多少口粮,但逢上有应季的蔬菜,土豆啥的出土了,总会送点过来。
要不是因为这,自己这一家三口恐怕早就饿死了,哪还有他重生的机会?
以前那家伙是个无赖,但现在的叶欢却懂得感恩,谁是好人,谁脏心烂肺,都在心里记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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