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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渠军后方,大队人马在溃逃,英布捉住手中的方天画戟,看了一眼那插满了箭矢的金人,猖狂大笑起来:
“匹夫!都什么年代了?打战还想着单挑?”
能成为汉初三大名将之一,足可见英布的脑子其实并不傻。
他习惯于依仗自己的无敌勇猛解决问题,可是但他发现对方的勇猛,不在自己之下的时候,他就开始尝试用脑子解决敌人。
这一次,他身后扮演军师角色的人是尉先生,这个极度聪明的人在听到英布喊“取我方天画戟来”的时候,就已经让后边的骑兵翻身下马,准备万箭齐射。
前边都是一排头的骑兵,人人骑着高头大马,谁会看得到后边的场景?
正是借助着这种视觉盲区,秦军忽然万箭齐发,对面义渠人的军阵上,直接杀出了一片真空地带!
“狗贼!你胜之不武!你胜之不武!”阮仲翁咆哮着,无比愤怒,但是却没有再傻乎乎的往前冲。
他身后全是死尸,远处的活人都在向着后边溃逃,这样的情况再往前冲,那真的是十死无生了。
“算你运气好!”阮仲翁恶狠狠地说了一句,转身提起那金人,就要后退。
“现在想要走?”英布狞笑起来:“我说过让你走了吗?”
阮仲翁大喝一声:“我今日要走,谁能阻拦我?”
话音落下,阮钟翁单手倒提金人,健步如飞而去,那种速度,竟然比纵马飞驰的骑兵都快,只是眨眼时间,就已经追上了溃逃的义渠大军。
英布翻身上马,笑呵呵的看着这遍地尸体:“有意思!有意思!”
“实在是太没意思了!”尉先生驱马上前来,满脸冷汗的看着英布:“你知道他是谁吗?”
“你知道?”英布反问了一句,朝这一边上的亲兵喝道:“传令下去,只要还有一口气的伤员,全部带上,我们即刻往南边走去!”
“喏!”
亲兵前去传令,尉先生抓起衣袖来擦了擦脸,奈何他战袍袖子上全是半凝固状态的敌人鲜血,顿时弄得他整张脸上一片暗红,看起来多了几分狰狞,少了几分文雅之气。
“这个人在长城边上有塑像,叫做阮仲翁,他早些年的时候,是蒙恬大将军麾下的第一战将,在草原上的名气仅次于大将军。
可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死掉了,现在看来,这应该是诈死了,实不相瞒早些年的时候,我还和他在一起喝过酒。”
英布伸手从亲兵手中拿过水壶,往脸上到了一把,冲洗着身上的血水,漱口以后,这才喝了几大口凉水,心中有些透彻心凉快感,这才道:
“这么说,果真是长公子扶苏余孽在作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