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九章 一见欢(1)

白山城偏居一隅,人们世世代代生活在深山中,依靠捕猎为生,与外界的联系并不紧密,这就养成了与别处不同的开放风气。

阿默赤脚走在雪地里,身上套着一件兽皮袍子,鹿被他扛在肩上,还是温热的。

进城走不了多远,丰收的日子,每个人都在庆祝,街道上亮着灯,食物的香味和欢快的笑声不时传来,偶尔路过房屋之间的暗影处,还能碰到抱在一起的年轻男女。

谢娘子的酒馆很好找,隔老远,阿默就闻到了空气中令人迷醉的酒香,猎人爽朗的笑声、女子动人的歌声...

掀开厚重的兽皮帘子,阿默走进了店里。

外头还是冰天雪地,店里却非常火热欢快。

猎人们打着赤膊,三五成群坐在一起举杯畅饮,热情的白山姑娘们,摇摆着曼妙的身躯,正在人群中翩翩起舞,她们漂亮的脸颊染上了红晕,当然,这绝不是因为害羞——都是橡木酒的功劳。

阿默穿过热闹的人群,没让自己挨着任何一个人。

他的神情打扮都明显与众不同,没有显而易见的快乐,他甚至是面无表情,何况肩上还扛着那么大一头鹿,却无人能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似乎他天生就该是这样的,默默无闻,寂静无声。

他就在那里,又好像没在。

阿默走到火炉边,端起柜台上的酒碗,抿了几口。

是白山常见的橡木酒,酒香浓郁,口感燥热,直烧人心窝子,细细回味,这酒又有些不同,酒里增添了几分甘冽,一点一点地,润人心脾,喝完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院子里似乎比酒馆大堂更热闹。

阿默跟在搬酒坛子的伙计身后,酒坛足有一人高,伙计抱着它走动,脚步从容,似是不受重量影响。

人群中有姑娘小声指着伙计问,“那是空坛子吗?”

来得早的人就为她解释:“满的!搬坛子的伙计是谢娘子的亲戚,听说他们个个拳脚功夫都相当厉害!”

女子惊讶:“力气这般大?”看着分明很瘦,腰比他们这儿有些姑娘的还细呢。

伙计穿过后门时,脚下被台阶绊了一下,酒坛子一歪,险些摔倒,阿默伸手,帮他托了一把。

伙计转不得身,脸被巨大的酒坛挡住,便隔着坛子朝阿默道谢:“多谢兄台”

伙计心中很是惊讶,凡人的力气能单手托举五百多斤?

此人定是体修的好苗子!

待他将酒坛子送到地方,想好好看看这位大力士时,举目四望,却发现自己竟没能记住对方的气息。

伙计心中暗恼:怪我学艺不精,怎地连个凡人都认不出,难怪三百多岁了还是个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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