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八章 偷跑出去是不争的事实

吃饱喝足,几人又去菜市场买了些苗寨没有的菜种子,比如胡萝卜、洋葱、黄瓜等;然后又去打铁铺子买了一把菜刀,家里用的是一块大石刀,虽然也锋利,但用着用着就会缺口,重新制一块石刀,没铁制菜刀好。

凌瑶还去书铺买了笔墨、一本《三字经》、一本《千字文》和一本字帖,虽然她认识繁体字,但她不擅长些毛笔字呀,要练。

而且苗寨里的孩子都不认识字,买回去,有时间有机会教教他们,不求别的,扫扫盲也行。

趁这个时间,凌念一交代璟戈不要乱跑,跟紧凌瑶,然后偷偷走了出去。

他来到昨天那个老板娘的胭脂摊,认真仔细辨认上面摆着的各种颜色,辨认个半天也分不清楚哪两个是凌瑶昨天买的。

他挠了挠脑门,其实在他看来这些颜色都是一个样的---红的。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道:“老板娘,我女娃昨天买的胭脂和那什么脂,能给我再来个一模一样的吗?”

老板娘手里抱着一个大厚毯子,什么暖炉,那是富贵人家才能享受的。

大冷天的在外面摆摊,不吹风还好,一吹风,穿再后的衣袍都挡不住,它总会找到缝隙钻进去,冷飕飕的。

摊子也摇摇晃晃的。

老板娘也认出了凌念一,想不认出都难,这穿着与众不同,“我帮你找找看啊,找到了,总共二十五文钱。”

凌念一掏出钱给老板娘,接过那淡紫色方巾包着的胭脂和口脂。

他掏出的这钱不是凌瑶给的,是雨丫给的钱,最后的二十五文钱。

买好后,他又回了书铺。

随后他们又去买了一床棉花弹被,冬天盖着兽皮做成的被子,虽然也暖和,但是哪里有棉花被盖得舒服。

掂了掂木掌柜给的钱袋子,轻了许多,她颇有些意犹未尽。

算了,打开看看还有多少?

给了一百八十文孝敬阿爹,去酒楼吃大餐花了二两的银子,买菜种子花了二十文钱,买菜刀花了五百文钱,笔墨、书、字帖花了三两银子,棉花被三百文钱。

昨天总共赚的十二两六百八十文钱,还剩下六两六十八文钱。

过半了,不能买了,忍住!

回客栈!

睡好,回去有一场硬仗要打

清晨醒来,凌瑶从枕头下摸出檀香木牌,有了它,苗寨的银制品就有了销路。

凌念一带着璟戈一大早退了房,在楼下点了粥,等凌瑶下楼。

吃完早饭,三人走出福来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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