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屋捡起了床上叠的整齐的被褥嗅了嗅。
满是阳光……或者说螨虫尸体的味道。
那就行。
最后,打开了衣柜,从角落里翻出来了一锭银子后,他又出了门。
再次回来时,已经拎了一坛酒,以及一只烤鸡。
这就是今晚的饭食了。
酒满上,茶水泡上,他揪掉了鸡爪子不紧不慢的啃着。
会喝酒会吃的人,其实特别钟爱鸡爪子这种东西。
骨头多,容易进滋味,适合下酒。
而守静颇有些把李臻当初那些坏习惯外放的意思,一只鸡爪子就是半坛子酒。
半坛子酒下肚,这天也就黑了。
而他正打算啃另外半只鸡爪子的时候,忽然,他察觉到了春友社的外面台阶下,来了一辆马车。
接着没等多久,门扉推开,一袭华美红衣的红缨看到了坐在春友社的前厅桌子上肯鸡爪子的守静,瞬间就愣住了。
守静虽然也是第一次见红缨,但并不陌生,笑呵呵的扬了扬手上的鸡爪子:
“来啦?一起吃啊?”
话音落……
“叮!”
下一刻,一把锁链短刃已经叮在了他面前的青石上。
“……”
守静嘴角一抽,那如同有生命一般涌上来的青石地板又化作了无形。
他赶紧摆手,脸上有些惊慌:
“等等等等!红缨!我!李守初!”
“还敢冒充他!?”
听到这话,红缨脸上的冷意更盛三分。
那锁链短刃蓄势待发,下一刻便要双刃齐出,把守静斩于厅堂之中。
可守静却忽然喊了一声:
“粥水!”
“哗啦……”
原本都飞起来了的追灵刃发出了哗啦一声。
红缨一愣。
“咱俩在洛阳碰面的第一晚,我用粥水招待的你,我吃鱼,你吃羊!”
“……”
那一晚,只有自己和道长二人。
她记得很清楚。
想了想,她暂时放缓了攻势,但还是手持双刃一脸戒备。
只不过……那双刃与她身上这套端庄典雅的衣服实在有些不搭。
接着,她眯起了眼睛,仔仔细细的打量着守静。
片刻,摇头:
“你不是他。”
“……”
守静嘴角一抽……直接叹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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